原标题:聊城五村将被征用!补偿和安置计划已经公布...聊城
这些土地将被征用!补偿安置计划宣布!聊城市纪委
举报了3起典型失职和不负责任问题!征地
征地高唐五村
征地将被征用!
高唐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1992年019月15日
|2年11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在《关于高唐县2 019年第十批建设用地的批复》(郑路土字〔2019〕[第7号)中批准征收我县15.4610公顷土地公告如下:
1。征用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1:位于玉秋湖街南五里南村和南五里北村,滨湖路以东,S322以北,总面积4.0239公顷,涉及玉秋湖街南五里南村和南五里北村两个村其中:余秋湖街南五里南村1.9726公顷土地(林地1.6743公顷,沟渠0.1761公顷,库嘎吉0.1222公顷),余秋湖街南五里北村2.0513公顷土地(林地2.0382公顷,库嘎吉0.0131公顷)这块地是用来教育的。
地块2:位于玉秋湖街旗寨村,富源路以南,东兴路以东,总面积2.6605公顷,涉及玉秋湖街旗寨村一个村庄的土地其中,余秋湖街旗寨村土地面积为2.6605公顷(灌溉土地0.6888公顷,设施农业用地1.7648公顷,库嘎吉0.2069公顷)这块地是用来教育的。
地块3位于惠新街西关村,晋城路以南,惠新路以东,总面积3.9421公顷,涉及惠新街西关村一个村庄。其中,汇新街西关村占地3.9421公顷(林地2.4416公顷,城市居住用地1.5005公顷)这块地是用来教育的。
地块4位于汇新街邵庄村,汇新路以西、光明路以北,总面积4.8345公顷,涉及汇新街邵庄村的一块宅基地其中,汇新街邵庄村土地4.8345公顷(灌溉土地4.7496公顷,农村公路0.0849公顷)这块地被用作工业用地。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征地安置方案附后
3、交付土地
本公告发布后,由相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相关当事人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4、其他
本公告将在参与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发布,同时可以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查询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聊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高唐县第十批建设用地的批复》(郑路土字〔2019〕[7号)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得停止实施土地征收。
特此公告
联系人:
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科联系电话:0635-6013213,6013219
高唐县人民政府1992年11月29日关于余秋湖街
号南五里南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
|根据《山东省征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报高唐县人民政府研究批准。公告如下:
1。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土地类型和面积为
余秋湖街南五里南村被征用土地位于余秋湖街南五里南村,滨湖路以东,S322以北。征用土地总面积为1.9726公顷,其中林地1.6743公顷,沟渠0.1761公顷,库加集0.1222公顷
2。征地补偿标准
(1)征地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郑路字[2015]286号发布的《综合征地区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位于二级区,补偿标准为5.5万元/亩;
根据上述标准,根据《土地征收调查清单》确定的土地现状,土地征收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162.7395万元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用的土地已由余秋湖街道办事处清理。这次不涉及对幼苗和地上附属作物的补偿。
3、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民委员会协商,被征地人口应按以下方式安置
(1)货币安置: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额为1627395元,由高唐县财政局划拨给余秋湖街南五里南村,分配方案由村民代表大会研究。
(2)社会保障安置:高唐县人民政府将按照15,000元/亩的标准一次性为此次征收的土地支付443,835元的社会保障补贴,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与村委会共同制定参保村民计划,办理参保事宜。
余秋湖街南五里北村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高唐县人民政府的决定,余秋湖街南五里北村集体土地因城市建设需要被征用。根据《山东省征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报高唐县人民政府研究批准。公告如下:
1。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土地类型和面积为
本次被征用土地位于玉湖街南五里北村,玉湖街南五里北村,滨湖路以东,S322以北。被征用土地总面积为2.0513公顷,其中林地2.0382公顷,库加吉0.0131公顷
2。征地补偿标准
(1)征地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郑路字[2015]286号发布的《综合征地区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位于二级区,补偿标准为5.5万元/亩;
根据上述标准,根据《土地征收调查清单》确定的土地现状,土地征收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共计169.2323万元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用的土地已由余秋湖街道办事处清理。这次不涉及对幼苗和地上附属作物的补偿。
3、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民委员会协商,被征地人口应按以下方式安置
(1)货币安置: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额为1692323元,由高唐县财政局分配给余秋湖街南五里北村,分配方案由村民代表大会研究。
(2)社会保障安置:高唐县人民政府将按照15,000元/亩的标准,一次性支付本次征收土地的社会保障补贴461,543,000元。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会同村委会制定村民参保计划,并办理参保事宜。
余秋湖街旗寨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高唐县人民政府的决定,余秋湖街旗寨村集体土地因城市建设需要被征用。根据《山东省征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报高唐县人民政府研究批准。公告如下:
1。被征用土地的位置、类型和面积为
余秋湖街旗寨村被征用土地位于余秋湖街旗寨村,东兴路以东,富源路以南。征用土地总面积为2.6605公顷,其中库加吉灌溉土地0.6888公顷,设施农业土地1.7648公顷,设施农业土地0.2069公顷
2。征地补偿标准
(1)征地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郑路字[2015]286号发布的《综合征地区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位于一级区,补偿标准为6万元/亩;
根据上述标准,根据《土地征收调查清单》确定的土地现状,土地征收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共计294.45万元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用的部分土地被非法占用,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其余土地已由办公室在早期清理,相关费用已提前支付。没有人反对。这一次,不涉及对幼苗和地面附着物的补偿。
3、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民委员会协商,被征地人口应按以下方式安置
(1)货币安置:征地补偿安置费总额为239.445万元,由高唐县财政局分配给玉秋湖街旗寨村,分配方案由村民代表大会研究。
(2)社会保障安置:高唐县人民政府将按照15,000元/亩的标准对此次征收的土地一次性支付598,613元的社会保障补贴,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制定村民参保计划,并与村委会共同办理参保事宜。
关于汇新街西关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高唐县人民政府的决定,汇新街西关村集体土地因城市建设需要被征用。根据《山东省征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报高唐县人民政府研究批准。公告如下:
1。被征用土地的位置、类型和面积为
。汇新街西关村被征用土地位于汇新街西关村,晋城路以南,汇新路以东。征用土地总面积为3.9421公顷,其中林地2.4416公顷,城市居住用地1.5005公顷
2。征地补偿标准
(1)征地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郑路字[2015]286号发布的《综合征地区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位于一级区,补偿标准为6万元/亩;
根据上述标准,根据《土地征收调查清单》确定的土地现状,土地征收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共计354.789万元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这次征用的那部分土地(1.5005公顷)涉及拆除住宅楼。县政府已经制定了一项拆除住宅楼的计划。征地批准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统一补偿。该协议不包括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其余费用已由办公室自行结清,相关费用已提前支付。没有人反对。这一次,不涉及对幼苗和地面附着物的补偿。
3、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民委员会协商,被征地人口应按以下方式安置
(1)货币安置:征地补偿安置费总额为354.789万元,由高唐县财政局划拨给惠新街西关村,分配方案由村民代表大会研究。
(2)社会保障安置:高唐县人民政府将按照15,000元/亩的标准,为此次征收的土地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886,973元。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制定村民参保计划,并办理参保事宜。
关于汇新街邵庄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高唐县人民政府的决定,汇新街邵庄村集体土地因城市建设需要被征用。根据《山东省征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报高唐县人民政府研究批准。公告如下:
1。被征用土地的位置、类型和面积为
。汇新街邵庄村被征用土地位于汇新街邵庄村,汇新路以西、光明路以北。征用土地总面积为4.8345公顷,其中灌溉土地4.7496公顷,农村公路0.0849公顷
2。征地补偿标准
(1)征地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郑路字[2015]286号发布的《综合征地区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位于二级区,补偿标准为5.5万元/亩;
根据上述标准,根据《土地征收调查清单》确定的土地现状,土地征收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398.8463万元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涉及征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聊城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郭图字〔2017〕356号)的规定执行青苗总补偿费为1572万元(大写:一万五千七百二十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为人民币1307046元(大写:壹佰叁拾柒仟肆佰陆拾元整)以上两项合计费用为人民币1327666元(大写:壹佰叁拾贰万贰仟柒佰陆拾陆元)
3、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民委员会协商,被征地人口应按以下方式安置
(1)货币安置:征地补偿安置费总额为人民币3,988,463元,由高唐县财政局拨给惠新街邵庄村,分配方案由村民代表大会研究。
(2)社会保障安置:高唐县人民政府将按照15000元/亩的标准,对此次征用的土地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1087763元。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制定村民参保计划,并与村委会共同办理参保事宜。
来源:聊城市大、小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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