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指控,自2006年以来,被告张永刚一直在收集他的兄弟张晓刚和他儿子的紧张情绪,并招募“两名被释放的劳动者”和社会闲散成员。他通过敲诈非法采砂船所有人、砸碎他人采砂船等违法犯罪行为垄断了长江泥集段的非法采砂船市场,逐渐形成了以张永刚为组织领导、张晓刚为骨干成员、张力等积极参与者、袁俊杰等一般参与者的相对稳定的犯罪组织。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张永刚等人藐视国家法律,非法聚集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犯罪组织,有大量明确的组织者、领导人和基本固定的骨干成员。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得巨大经济利益,具有较强经济实力,支持组织活动的;并通过暴力、威胁、滋扰、砸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在华容区长江泥吉水域,对非法采砂行业形成了非法控制,严重影响了段店镇公路建设、房地产开发行业,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秩序公诉机关要求追究被告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组织、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采矿、故意伤害、强迫交易、故意破坏财产、隐瞒等的刑事责任。
本案件由省反犯罪办公室指定,市政府监督。它有很大的社会影响和公众的高度关注。为确保审判顺利进行,市、区政法委牵头,市、区反犯罪办公室、宣传部门、政法机关等单位配合成立了审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共有11辆警车、1辆通讯车、1辆救护车、1辆电动保安车、120名警察和100多名工作人员在整个过程中参加了安全审判。
为了保护被告的合法权利,确保审判的高效和顺利进行,案件由一个由3名法官和4名陪审员组成的7人合议庭审理,并通知法律援助中心为没有委托辩护人参与诉讼的被告指派辩护人。一些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人士、媒体记者、被告亲属等约120人观看并出席了庭审,本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鄂州金融媒体中心通讯员徐伟华·万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