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草案公布时间_到底谁才属于“近亲属”? 听教授说《民法典(草案)》热点

谁是我的“近亲”?爷爷、奶奶、奶奶、爷爷、阿姨、叔叔、月经、姻亲和姻亲是近亲吗?在国外立法中,“近亲属”的定义不规范,这也导致了许多问题。2019年12月28日公布征求意见的《民法典(草案)》中关于“近亲属”范围的规定引起了很大争议。谁是“近亲”?界定“近亲”的范围有什么影响?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郭龙鸣教授分析了这一热点问题

什么是近亲属

“近亲属”是一个基本的法律概念,它对当事人“近亲属”的权利和义务有很大影响,两者都涉及实质性权利,如:侵权受害人死亡时的原告;它还涉及程序性权利,例如:近亲可以充当代理人和辩护人;它不仅涉及私法权利,如监护权,还涉及公法义务,如公务员、法官等的退出。

近亲属的分类

我国现行法律对近亲属的范围不一致,主要包括三种规定:小型“近亲属”、中型“近亲属”和大型“近亲属”

1。小“近亲”《刑事诉讼法》关于近亲范围的规定包括:丈夫、妻子、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和兄弟姐妹,而作为直系亲属的孙辈、孙辈、祖父母和祖父母在较小程度上被排除在这一范围之外。

2年《近亲》民事诉讼法中关于“近亲属”的规定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与《刑事诉讼法》相比,增加了祖父母、孙辈和孙辈

3。大“近亲”《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有赡养关系的亲属。除

外,外国人是中国国籍的近亲,包括父母、子女、配偶、亲生兄弟姐妹、祖父母

问题

在上述情况下,虽然它们都被称为“近亲”,但不同法律中近亲概念的范围并不一致。如果只适用于各自的法律,不会造成混乱,但在我国仍有数以千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甚至“红头文件”使用了“近亲”的概念,但没有具体说明其范围,这可能会造成法律适用的混乱

例如,2019年修订的《法官法》第36条第3款规定,"法官被解职后,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除非担任一方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近亲属或为诉讼辩护。其中,诉讼是以“近亲”的名义进行的。如果是有关当事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孙辈和孙辈是否应被允许,以及其他有赡养和抚养关系的亲属是否应被允许,争议可能会立即出现。

《民法典(草案)》中的“近亲属”

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每一份民法典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第二次审查和第三次审查。根据上述三份审查草案,规定"近亲"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孙女"。同时,规定“住在一起的岳父、岳母和女婿被视为近亲”这应该是一个巨大的变化,但也引起了争议。

扩大近亲属范围吗一些法律专家学者建议适当扩大近亲属范围符合社会伦理和社会管理的要求

从社会伦理的角度来看,同居的姻亲、姻亲和女婿被视为近亲的原因是我国对老年人的赡养义务在历史上是夫妻双方共有的(封建社会更强调亲家和姻亲)。名义上,夫妻双方都有义务赡养父母。事实上,在夫妻共有财产的法律制度下,不是夫妻共同分担的最重要的经济支持吗?

从社会管理要求的角度来看,我国职业管理立法中规定的许多回避工作目标都是“近亲”。例如,《监察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他们是监察对象或举报人的近亲属”。监事应当主动回避。监督对象、举报人和其他有关人员也有权要求其回避。将同居的公婆、公婆、儿媳和女婿排除在回避范围之外显然是不合理的

为此,一些专家学者呼吁:作为法律中的基本概念,不能将其划分为不同的法律,近亲的范围应在民法典中统一规定。民法典的编纂已经到了最重要的时刻。我希望通过理论上的争论在这个问题上做出科学的选择。期待今年3月全国两会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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