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投票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
,将虚假诉讼行为正式纳入刑法
的范围,然而,仍有许多
无视法律
,冒着
2年12月013日,王毅与外来者宋兵签订了房屋销售合同,宋兵以34万元买下了王毅的经济适用房合同签订后,宋兵将购房款交给了王毅,王毅将房屋钥匙交给了宋兵
一段时间后,宋兵,一名房屋中介,想把房子卖给王家并向王家收购房款宋兵也开了一张他自己名字的收据两人之间的交易由王甲的丈夫贾丁处理,他没有参与交易过程。事实上,宋兵以卖房的名义骗取了财产。犯罪发生后,他被法院以欺诈罪判刑。
事实上,王毅并未收到王甲支付的25万元,所涉及的借据是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出具的虚假证明。王甲和王乙没有借钱的真正意图。这两者之间没有真正的法律关系
王甲在原审中隐瞒事实真相,编造借款事实,致使法院做出错误有效的民事判决和民事裁定;
王甲也根据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导致法院根据错误的生效民事判决作出执行判决,查封王毅的房产
处罚决定
王甲的行为符合单方营利性虚假诉讼的特点。存在民事虚假诉讼的情形。它浪费司法资源,扰乱司法秩序。这是一种损害民事诉讼程序的行为,应受到民事制裁。根据有关法律,岚山法院决定对王甲处以1万元罚款
虚假诉讼是对法律尊严、法官能力和智慧的巨大挑战今后,岚山法院将不遗余力地打击虚假诉讼行为,维护司法权威,“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努力让人民感到公平和公正”
并不是唯一的
2019,临沭法院审结了
3虚假诉讼案件
9
01
刘包青、刘严武虚假诉讼案件
-伪造转让协议,提起虚假诉讼
基本案件
2年8月27日。王向刘包青借了3万元,并出具了借据。同时,王以自己的名义将一辆五菱广智面包车抵押给刘包青,并为刘包青签署了一份“二手车转让协议”。王先生在甲方办公室签字,乙方办公室空白。2017年2月,由于王无力偿还贷款,刘包青和刘严武前往王家,将抵押的五菱广智面包车开走。2017年7月5日,刘包青指示刘严武在乙方空白处签署王某签署的《二手车转让协议》,伪造王某将车辆转让给刘吴艳的证据,并以王某的上述货车未转让为由要求刘吴艳向法院提起诉讼。
日,刘包青和刘严武分别以借据和“二手车转让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王某被法院依法传唤后拒绝出庭。根据刘包青和刘吴艳提供的证据,法院做出了有利于他们的判决,裁定王某应返还刘包青3万元,并协助刘吴艳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判决结果
邻水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刘包青、刘严武恶意串通伪造二手车转让协议,以虚假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损害司法秩序,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其行为违反刑法,构成虚假诉讼罪。根据两名被告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和悔悟,刘包青和刘严武分别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并处三万元和二万元罚款。
私人借贷纠纷案件的典型意义是虚假诉讼的高发区
本案中,被告刘包青、刘严武合谋恶意在乙方办公室出具空白《二手车转让协议》,以合法形式提起诉讼,非法侵占他人财产。此外,王某没有积极回应诉讼,推迟行使诉讼权利,这给了刘包青和刘吴艳一个利用的机会。这不仅损害了王氏的合法权益,也妨碍了正常的诉讼秩序,损害了司法权威。正义可能会迟到,但它永远不会缺席。提起虚假诉讼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02尹仲娟等4名被告虚假诉讼案件
-虚构债务申请财产保全,损害法定债权人利益
基本案件
2年8月017日,尹仲娟为了逃避债务,防止其财产被法定债权人保全,与表弟班彦虎合谋伪造借据,金额为73万元。班燕虎将借据带到法庭,要求法庭判决尹仲娟返还欠款73万元,并保留尹仲娟的两项财产在此期间,王保国和陈延荣(夫妻)向法院出具了他们和尹仲娟之间的银行转账记录,以证明班燕虎通过王保国和陈延荣借给尹仲娟73万元,陈延荣出庭作证时提供了虚假的证人证言。2017年9月6日,法院根据上述证据做出裁决:班彦虎胜诉因此,尹仲娟真正的债权人傅某的合法权益就丧失了。
判决结果
邻水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尹仲娟、班彦虎、王保国、陈延荣以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扰乱司法秩序,其全部行为构成虚假诉讼罪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和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被告人的悔改表现,尹仲娟、班燕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五万元罚款。王保国和陈延荣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2万元罚款。本案中,债务人为了逃避法定债务,与亲友合谋伪造借据,建立虚假借贷关系,申请财产保全,企图通过法院判决转移风险、保全财产,严重损害法定债权人的权益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有效打击了恶意虚假诉讼行为,保护了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秩序和司法权威。
03
张宝义许秦雪虚假诉讼案件
-伪造虚假协议和事实,致使法院做出两项与事实不符的判决,严重扰乱诉讼秩序
基本案件
2008年11月,许秦雪代表畜牧公司与临沭县居民委员会签订了《委托代理建设开发项目协议》2010年9月,许秦雪未经许可起草了《补充协议》。该协议改变了双方在《委托代理建设开发项目协议》中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改变了畜牧公司在《委托代理建设开发项目协议》中的合同义务,由居住委员会承担,并约定了违约责任许秦雪持补充协议找到时任居委会书记张宝义后,张宝义未经居委会决定就签署了补充协议,许秦雪在补充协议上加盖了伪造的居委会印章。
由于居委会不知道《补充协议》,不能按照协议履行义务,许秦雪以《委托代理开发项目协议》和《补充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居委会支付巨额违约赔偿金。根据许秦雪提供的两项协议,法院对一个居住委员会作出了裁决。判决生效后,许秦雪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冻结了居民委员会银行的550万元存款,或查封或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2016年6月,一个居住委员会对该判决提出了申诉。法院对该案进行了重审。许秦雪再次应诉并胜诉。
判决结果
邻水县法院认定,许秦雪、张宝义捏造事实,以伪造证据和虚假陈述的方式向法院提起诉讼,导致法院依据捏造事实做出判决。在再审程序中,同一虚假事实导致再审法院做出维持原判的判决,违反了刑法,认定许秦雪、张宝义犯有虚假诉讼罪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悔罪程度,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六万元罚款。张宝义被判入狱一年,罚款3万元。
虚假诉讼的典型含义可能出现在任何类型的案件中,例如,开发项目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局限于普通的私人贷款案件在
案件中,许秦雪、张宝义伪造补充协议、擅自签订协议、加盖公章等,将违约责任转嫁给他人。知道他持有的证据是伪造的,他两次出庭,导致法院做出了两个与事实不符的错误判决。他的虚假诉讼行为不仅严重阻碍了正常的法院秩序,浪费了司法资源,而且极大地损害了司法权威。法院对许秦雪和张宝义的判决对虚假诉讼和蔑视司法权威起到了良好的威慑作用。
法网有一条长臂,但它不会泄露
“完美的”虚假诉讼
无法逃脱法律的严厉惩罚编辑提醒你不要冒险
诚实的诉讼,说实话在法庭上没有惯例
法官面前没有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