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超案件人员_湖南高院出台《规定》:法院工作人员违规过问、干预办案将被追责

张志超案件人员

长沙晚报手持长沙1月10日(全媒体记者朱炎黄实习生邹静通讯员邱杨裕生)法院工作人员很少违规干预案件,“关系案件、金钱案件、人际关系案件”问题时有发生今天,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严格禁止法院工作人员违反办案规则进行讯问和干预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确保法院工作人员在讯问和干预案件的全过程中留下痕迹,重点加强对违反讯问和干预案件规则的责任追究,为全省各级法院和侦查人员依法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条例》将于2020年1月15日正式实施

《条例》包含16条,明确规定了法院工作人员违反条例和干涉案件处理的情况、记录、报告、处置和责任。《条例》规定五种形式是非法的:(1)未经许可,向调查人员或其他法院人员查询、了解和询问他人正在处理的案件;(二)在案件审理、执行等方面为当事人及其关联方说情、通风报信;(三)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听取汇报、召开协调会、发布文件、打电话等形式,非法干预、干涉案件处理的;(四)对案件当事人及其关联方的违法行为批准并转交所涉及的材料;(五)其他影响侦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公正办案的违法行为

《条例》要求各级法院办案人员依法办案,自觉抵制各种非法干预和干涉办案的行为法院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违反规定干预办案,或者以组织名义发出具体办案请求的,办案人员应当依法作出全面、真实的记录,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监察部门(机关纪委)、医院纪委监察委员会或者系统纪检监察机构报告。记录和报告材料应放在案卷中,以便在整个过程中留下痕迹和证据进行核对。

《条例》明确规定,各级法院监察部门(机关纪委)负责整理、汇总和处理与法院工作人员非法干预和介入办案相关的线索,并根据管辖的不同主体确定了四种处理方式。对于违法和干扰案件,一经发现,应暂停检查;如果发现属实,他们都将被撤职,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和行政处分,视情节轻重而定。其中,那些为个人利益充当“诉讼经纪人”的人将受到严惩。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等相关机构处理要查处各级法院工作人员违规干预案件处理的行为,必须开展“一案两查”,严格追究责任

下一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对警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加强对司法权的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条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正廉洁的司法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