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为村霸_男子竞选村主任未果怀疑村支书从中作梗上门闹事遭反杀 三人获刑

村主任为村霸

1年2月2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司法文献网获悉,近日,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一起故意伤害案件。2018年5月,宋剑龙(化名)在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XXX镇竞选XXX村村长时,因抢劫罪被判刑,政治审查失败。他认为当时是村党支部书记的王波(化名)在碍事。经过多次争吵,双方的矛盾逐渐升级。同年8月11日晚上,宋剑龙和王波的家人吵架了。王波的儿子王小龙(化名)看到父亲被宋剑龙殴打,用剪刀刺伤宋剑龙,在他倒在沙发上后打了110和120。看到犯罪现场后,王小龙的母亲帮儿子把工具扔进邻居的旱厕,清理现场的血迹,并在警察赶到时提交了另一把剪刀作为工具。急救人员到达时,宋·剑龙已经死了。一审法院认定被告王波和王小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死亡。他们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王小龙14年3个月监禁,王波7年监禁。王小龙的母亲帮助销毁或伪造证据。情节严重,构成帮助毁灭或者伪造证据罪的,处一年零两个月徒刑。同时,法院判决被告王小龙、王波共同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宋剑龙的家庭成员经济损失33,716.5元。

《政治评论》中男子竞选无抢劫嫌疑的村长

2年5月初,宋剑龙(化名)因抢劫被判刑,竞选宝鸡市陈仓区牟牟牟镇牟牟牟村村长失败。宋剑龙认为,当时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的王波(化名)是问题的根源。结果,与他发生了许多争吵,矛盾逐渐升级。

2年8月11日下午6点左右,王波得知宋剑龙那天晚上要在家闹事,于是打电话给他的儿子王小龙(化名)家。那天晚上20: 34,宋·剑龙打电话给王波,确认他在家,并骑摩托车去了王波家。在王波的客厅里,他们争吵着,互相撕扯着。

王小龙看到宋剑龙虐待殴打父亲时,他拿着一把红色塑料手柄的黑色剪刀,刺伤了宋剑龙的左腰和腹部,后者正在撕咬他。刺了几刀后,宋剑龙仍然没有停止殴打王波,而是侮辱了他。王小龙被激怒后,继续用剪刀刺伤宋剑龙的左腰、腹部、左胸和背部,导致他大量出血,瘫倒在客厅的沙发上。王小龙还用黑色塑料手套(摩托车护手)用右拳打了宋剑龙的头和脸这时,王波看到宋剑龙受了重伤,阻止了王小龙继续殴打,并要求王小龙拨打110报警和120紧急电话。王小龙的母亲周传(化名)看到了犯罪现场,并帮助儿子在邻居的旱厕里丢弃了犯罪时使用的剪刀。她用卫生纸擦了擦茶几上的血,用拖把擦了擦客厅地板上的血。当警察到达现场索要犯罪中使用的剪刀时,他们在家里拿出另一把剪刀作为犯罪中使用的剪刀,交给了警察。同一天21: 25,急救人员赶到现场,确认宋剑龙已经死亡。

一审:村党委书记一家三口都被判故意伤害父子,协助销毁证据的妻子

2年8月12日,王小龙和王波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宝鸡市公安局陈仓分局拘留。第二天,周传因涉嫌协助销毁证据被宝鸡公安局陈仓分局拘留。2018年9月3日,公安机关确认受害者宋剑龙患有左胸壁穿孔、左膈肌破裂和左肺多次破裂,导致大量失血和死亡。同年9月18日,王小龙、王波和周传被捕。2019年10月12日,周传因服刑被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保释。

2年8月30日,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一审法院认定,被告王小龙和王波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死亡。他们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王小龙和王波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3个月和7年。被告周传帮助销毁或伪造证据。情节严重,构成帮助毁灭或者伪造证据罪的,处一年零两个月的有期徒刑。同时,法院判决被告王小龙、王波共同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宋剑龙的家庭成员经济损失33,716.5元。双方都提出了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死者宋剑龙的家人,

,拒绝接受一审判决。上诉认为,犯罪部分被错误地定性,应被视为故意杀人,判决非常轻。法院要求判处死刑,而民事部分要求赔偿200多万元的各种经济损失。与此同时,王小龙也提出上诉,称受害者有过错,已经自首。最初的判决太重,他请求二审法院依法从轻处罚。王波上诉,声称他是自卫或过度防卫,最初的判决对他来说太重了。他请求二审法院依法从轻处罚他。

2年12月21日,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二审判决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在判决时充分考虑了案件的具体情况,判决并不不当,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关于死者家属的上诉,二审法院认为,经调查,原审被告王小龙、王波因鸡毛蒜皮的小事故意伤害他人致死,原公诉机关的指控和原审法院对故意伤害的定罪处罚符合本案事实和法律规定。原判决没有依法误判判决的民事部分,因此上诉理由和代理意见无法成立,法院不予支持。

对于王小龙和王波的上诉,二审法院认定王小龙和王波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情节严重的,周传帮助销毁和伪造证据,其行为构成帮助销毁和伪造证据罪。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第一审被告人王小龙、王波、周传犯罪事实及定罪在共同犯罪中,王小龙用剪刀将被害人宋剑龙刺死,扮演主要角色,是主犯。王波扮演一个辅助角色,是一个附属品。处罚应该依法减轻。虽然受害者对案件的原因负有一定的责任,但这并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过失。从刑法意义上来说,王波的行为不是过度辩护。犯罪发生后,王小龙主动拨打了110和120紧急电话。被捕后,他可以如实供认基本犯罪事实,这可以视为自首,可以依法从轻处罚。王小龙和王波的犯罪行为给宋剑龙的家庭成员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依法赔偿。

/北京青年报记者戴幼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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