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烟花爆竹禁燃宣传_【110宣传】河东派出所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行动

1991年1月15日,荣安县公安局河东派出所会同县应急管理局和长安镇政府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商店进行了节前安全检查。在

行动中,检查组对辖区内10多个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一些企业在烟花爆竹柜台附近放置了其他易燃物品,未按规定分开存放,烟花爆竹柜台靠近电路等。,具有很大的安全隐患。检查组当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业主立即整改。检查组还发现,一些企业不熟悉灭火器的操作方法。检查组立即进行现场教学,演示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以确保企业正确掌握灭火器的操作方法。警方还告诉商家,在销售点50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并张贴告示。这次检查中,警方没有发现无证销售或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下一步,河东派出所将继续加大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检查力度,确保辖区内居民春节快乐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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