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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1月13日,绵阳交警直属第三大队在狮子路(石马至付梓村段)设置了一个停车点,对过往车辆进行特殊的酒后驾驶控制操作。大约14时44分,值班警察发现一辆红色小公共汽车,车牌号为川B363**突然准备从控制点转过约100米,行为异常随后,值班警察立即通知远程部署警察协助拦截,同时加强拦截。
当车被值勤警察拦住后,值勤警察发现车内司机何某身上有酒后驾车的嫌疑,并要求何某立即下车做进一步检查。根据呼吸酒精测试仪,他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1毫克/100毫升,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值班警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立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值班警察告诉我那天是何某的婚礼。由于有大量的亲戚朋友来访,生活非常幸福,他中午和他的亲戚朋友喝了一杯。午饭后,他幸运地开车进城去购物。他没想到会因酒后驾车而接受检查。
经过值班警察的批评教育,何某深深意识到了这个错误后来,警方要求何某在婚礼后去绵阳交警三大队直属单位接受治疗。
党雪红星记者唐晓军
编辑李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