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月2日中午,由于元旦安全任务,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区分局奋进派出所的警官杨险峰正在家中休息。他正开车带着他3岁的儿子去购物中心购物,突然他停下来,发现一个穿黑色衣服的男人正在一辆白色汽车里翻东西。这个人看起来很紧张,行为反常。警察的职业敏感性让杨险峰立即对这件事产生了怀疑。当杨险峰无法确认自己的判断时,他立即打开车内的行车记录仪进行录像。该男子离开后,杨险峰走到车前检查,并及时在挡风玻璃下拨打车主的联系电话,确认车主正在商场购物。那个穿黑衣服的人被怀疑有重大非法活动。杨险峰回来对他三岁的儿子说:“呆在车里。爸爸去抓坏人了。””三岁的孩子向父亲点点头杨险峰立即下车,对周围地区进行后续检查和封锁。与此同时,他联系了犯罪发生地开轩路的派出所,并派出了警察增援。他分兵守卫和控制停车场的出口。他搜查了停车场。不久,杨险峰找到了嫌疑人韩某并将其抓获。他当场发现一个汽车干扰机、一个约32厘米长的弹簧刀和600多元现金刚刚被盗。在
审判期间,韩寒最初尝试了一切可能的方法来证明罪行的正当性。当他看到行车记录仪播放的照片时,他立即告诉自己从网上购买工具和偷汽车财物的罪行。面对被谋杀车主的一再感谢,杨险峰说:"这是我们警方应该做的。"然后,他突然拍了拍自己的头:“我得赶紧回去,我儿子还在车里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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