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忠祥在哪家医院治疗_男子车祸出院后发现左手骨折部分坏死,起诉医院治疗不细心,法院这样判

老华因交通事故多次住院,出院后左手疼痛发痒。经检查,发现他有左手骨折和舟状骨坏死在这方面,老花认为,原因是医院在诊断和治疗上不够仔细,没有及时通知他转到医院。他起诉临湘市人民法院,要求医院赔偿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失。法院认定,老花因交通事故三次住进被告医院接受治疗。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检查证实,左腕陈旧性舟状骨骨折内固定后,舟状骨部分坏死与以前相同。根据司法鉴定,它受轻伤,一级和十级残疾。另外,岳阳医学会对被告医院的诊疗行为和劳华受伤原因进行了医疗事故鉴定,发现损害结果与诊疗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被告医院的诊断和治疗是否对中国老年人造成身体伤害。根据美国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文件(Medical Association ' s Medical Exception Technical Assistance Document),该文件规定:“因外伤而入院接受医疗手术的患者,经过x光检查后无骨折迹象,并进行石膏外固定,符合诊疗原则。”第一次外固定后,患者自行取出外固定。复查后,发现左腕舟状骨骨折。患者再次入院接受手术,并进行石膏外固定,符合诊疗原则。第二次外固定后,复查发现左舟骨骨折不愈合。患者第三次入院手术,接受左舟骨切开复位内固定加左桡骨茎突肌瓣转移,符合诊疗原则。患者左舟状骨骨折愈合不良和部分坏死是左腕外伤造成的不可避免的损伤后果。医疗方的上述疏忽与患者人身伤害的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综上所述,可以证明被告医院的诊疗行为没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符合诊疗原则。虽然被告医院对病情没有严格的估计,没有充分说明病情,也没有履行知情披露的义务,但上述疏忽行为与中国老人身体伤害的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被告医院的诊断和治疗也不构成医疗事故。

因此,法院认为,被告对中国老人的治疗符合诊疗原则,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与中国老人的身体伤害没有因果关系。判决驳回了老花的主张

潇湘晨报记者周灵茹通讯员黄鳌杰曾蒙子

[资料来源:ZAKER潇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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