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权:海丰15林火,经济损失约1000万元
海丰县,位于广东省汕尾市东北部,总面积1314.52 km2,人口778,900人,森林总面积62898.94公顷,林地面积58364.07公顷,土地面积45.68%,森林覆盖率49.23%
近年来,虽然县委县政府采取了有力措施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森林火灾的发生,但从2017年到2019年6月,我县仍发生了15起森林火灾,烧毁林地和山地738亩,造成经济损失约1000万元。
2年4月4日10点,曾谋斌在赤坑镇霞浦村祭祖时,因违反《禁火令》和《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四条,被我县公安机关拘留
2年3月21日下午3点左右,刘谋贤去海城镇莲花山青年水库副坝旁的山巢祭祖。用纸片点燃香之后,燃烧的纸片被风吹走,引起山火,使林地的燃烧面积约为20亩。刘谋贤因违反《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四条,拒绝执行县政府发布的《禁火令》,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2年4月5日12: 00左右,在陈某海丰县平东镇平东村委会上建村朝拜东东山时,姐姐摔倒在地,点燃杂草,引起森林火灾,共烧毁林地52.72公顷。他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和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县人民法院以走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2年017月至2019年6月,县人民法院以烧钱、烧香、点蜡烛、燃放鞭炮、炼山等引起森林火灾的原因,判处9起案件和9人走火罪。
有无数的血和泪这一事实告诉我们,森林防火势在必行!森林火灾肯定会受到严惩!对违章野外用火者,县有关职能部门将加大处罚力度,坚决发现、处理和揭发一起案件。请和我们一起保护青山绿水!资料来源:平安海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