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科技厅发布了《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指导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记者了解到,我省将设立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子基金和省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通过在资金和项目之间搭建“桥梁”,促进安徽省国内外各类先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发展。
根据《办法》,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与指导基金(以下简称“省级指导基金”)将通过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与投资子基金(以下简称“子基金”)和直接股权投资,投资于安徽省国内外转化的各类先进科技成果。
据了解,该子基金将分为两类: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区域子基金和高新技术领域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子基金其中,科技成果转化区域投资子基金主要投资于本区域具有比较竞争优势地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形成省、市(县、区)共同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合力;高新技术领域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子基金将重点关注1-2个专业技术领域,支持该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扩张和壮大。如何选择
个投资项目?根据《办法》,我省将同时建设省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以下简称“省级科技成果库”),存储项目将向省级引导基金和分基金管理机构开放,供其选择最佳投资项目。其中,我省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和重点研发计划产生的科技成果。科技成果获国家和省科技奖;在创新和创业竞赛中赢得项目;通过专家评审的省级高水平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项目和省级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科技厅上市企业成果转化项目等。,可以直接进入省级科技成果库其他各类科技成果(项目)可由相关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并可筛选进入省级科技成果数据库。
(合肥报纸全媒体记者常陆·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