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黑龙江省城市固体废物分类现场推介会了解到,从今年开始,黑龙江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将全面启动城市固体废物分类工作。到2020年底,哈尔滨将基本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其他城市(场所)应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的全覆盖。至少有一条街道(社区)基本完成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其中,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和大庆市至少有一个区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的全覆盖。各县(市)、镇已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据了解,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已有7个城市相继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包括哈萨克斯坦、齐国、穆国、达、吉、易、黑。共有3,150个公共机构、148条街道(社区)和427个居民区进行了分类实验。今年年初,分类覆盖面增加了近40%。从目前全省总体情况来看,我省垃圾分类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仍存在法律法规不完善、源头减量化措施不足、分类收集运输效率低、终端处理能力不足、社会氛围差等诸多困难和问题。
对此,黑龙江省城乡固体废物处理和生活污水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黑龙江省住房和建设部部长杨春情部署了黑龙江省废物分类的下一步工作。
全面提高标准和质量,抓紧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等重点工程,有序推进垃圾分类管理体系建设加快出台垃圾分类工作实施计划尚未发布实施计划的城市要认真学习先进城市的经验,综合考虑当地发展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设施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加快实施计划的制定和发布,进一步明确本地区的目标任务、重点项目、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在年底前启动。推进法律法规建设制定和颁布职责分工明确、权利义务明确、保障措施有力、监督管理规范的地方性法规;全面建立城市固体废物收费制度;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技术标准,完善垃圾分类设施和设备配置及交付、收集、运输和处理操作流程,进一步提高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操作水平。
大力推广清洁生产,推动企业改善产品包装,限制过度包装,减少生产和流通环节的废物产生同时,要加强“限塑令”管理,加强对超市、商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和行业的监督检查,逐步控制和减少塑料袋的销售和使用。此外,积极促进快递包装的减少和回收。倡导绿色消费,深入践行低碳生活和适度消费理念,推进绿色采购和绿色办公,推广可回收物品的使用,限制一次性物品的使用
认真探索和实践“促进和引导人人分工”机制,充分激发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我们将对单位和社区(小社区)实行分类监管制度。监督员负责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和城镇居民的分类投掷行为进行宣传、指导和监督,及时纠正投掷错误和“混合投掷”行为。做真正的中端收集和运输各地要把实现分类收集运输作为重要环节,加快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收集运输网络,努力完成分类运输车辆,推进中转站建设,建立健全分类收集运输登记制度,加强清洁收集运输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以街道和社区为重点,通过居委会组织将居委会、行业委员会和物业服务公司串联起来,动员广大志愿者推动居委会、居委会、行业委员会、物业和志愿者形成“五位一体”的工作模式。
各地要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对市辖区和街道(社区)的监督指导鼓励畅通监管渠道,建立面向公众的垃圾分类、混合、装载和运输监管报告平台,支持新闻媒体和公众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检查、评估和评价,消除群众“努力分类投放垃圾,随运随处置”的担忧资料来源:黑龙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