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国标内容_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国标拟出台

民政部网站近日公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养老机构基本服务安全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基本服务安全的基本要求、考核、服务保障和管理要求,适用于养老机构基本服务安全管理《征求意见稿》指出,养老机构应建立并记录基本服务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服务保障、管理要求、评估和教育;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火灾事故、食物中毒和人身意外伤害;服务安全风险评估应当结合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心理状况、精神状况和社会交往进行。服务安全风险评估应包括但不限于窒息风险、压疮风险、伤害风险等。《征求意见稿》指出,在食品和药品方面,应定期检查,防止老年人误吃过期变质的食品和自备药品。不适合老年人的食物应在与相关第三方沟通后处理。应该防止保健食品和药品在养老院出售。提供药品管理服务的,应当签订药品管理协议,准确核对和发放药品。在防止流浪方面,有流浪危险的老人应注重观察、巡逻和值班检查。弱智老年人居住活动区应有密码门锁(停电后可自行开启)和全球定位系统便携式定位装置等防丢失措施。有迷路危险的老年人应办理手续,并由相关第三方或工作人员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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