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的基金是好基金_交通事故受伤、转债未及时转股被罚、还要跟公司打官司!这位85后基金经理助理到底惨不惨?

北京庭审信息网近日发布的两项判决引起了记者的注意——这位85后基金经理的助理可以说是“一切都出了问题”2017年6月,

不仅因交通事故被诊断为膝关节损伤,还因未能在不到一周的时间内及时转股被罚款19,368元。不仅如此,在合同到期后,基金公司没有与它续签合同,她最终选择了与基金公司一起上法庭。然而,在第一次和第二次审判后,他只拿回了3468元的工资差额,其他要求都得不到支持。

85年后,基金经理助理遭遇交通事故。

先见见基金经理助理,暂时称之为熊某。据报道,

出生于1985年7月27日。熊某于2017年4月12日至2018年4月30日与易民基金签订了定期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仅为一个月,从2017年4月12日至2017年5月11日双方同意熊某在益民基金积极管理部担任基金经理助理。

据记者进一步了解,熊某曾在易民旗下的许多基金担任助理基金经理,如易民多利债券、易民红利增长组合、易民质量组合等。一般来说,基金经理助理的下一个职业发展方向可能是成为基金经理。但2017年6月24日,在任职两个多月后,熊某因交通事故造成膝关节损伤,开始间歇性地打电话请病假。

这为熊某与该基金公司打官司留下了第一个伏笔。

因未及时转股被罚款

如果交通事故只是“倒水”的开始,那么仅仅一周后,熊遇到了第二件事——2017年6月30日,易民基金旗下易民李铎债券基金持有的“戈尔转股债券”因未及时转股被强行赎回

2年7月14日,017年益民基金发表了《关于处置益民多莉债券基金“戈尔可转换债券”事件的报告》根据报告附件,易敏多莉债券基金经理和助理基金经理熊某对事件负有同等责任,分别给予警告和罚款19368元,并责令进行书面检查等。

2年8月8日,017年,熊某进行了“债券基金投资经理助理书面检查”。部分内容为:“由于此次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我在此先做一个真诚的回顾。”因为这一事件,我作为基金经理的助手受到惩罚,基金经理各承担一半损失。损失的扣除额已从7月和8月的个人工资中扣除。"

,然而,这件事后来被提交到伊敏基金法院。熊某暗示,事件发生时他正在度假,不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不考虑法院最终如何判决。回头看产品本身,虽然易民李铎债券基金目前已经清盘,但从2017年半年度报告可以看出,该基金在转换期期末持有的可转换债券中包括约117,700元的戈尔可转换债券。

怎样的基金是好基金

同时,2017年半年度报告还显示,基金持有Goel可转换债券,由于工作失误,未能在赎回日之前出售或转换可转换债券,导致可转换债券被强行赎回。作为回应,该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进行了全额补偿,且不影响基金净值。

现在,这部分损失最终由基金经理兼助理基金经理熊某“支付”。

和基金公司一起上法庭。事件发生后,2018年3月30日,易民基金给熊发了一封终止劳动合同的邮件据记载,双方于2017年4月12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2018年4月30日到期,易民基金已决定不再与熊某续签劳动合同。

在双方的后续邮件中,熊某承认收到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但希望继续与益民基金履行劳动合同。同时,他声称双方的劳动合同应该延期,因为伤势不太好。2018年5月9日,熊某给易民基金发了一封“劳动合同延期申请”的邮件,但邮件显示没有收到。益民基金表示,尚未收到该邮件。基于上述原因,熊某向法院提起诉讼。除了要求法院判决盈利基金支付2017年7月至8月扣除的工资差额外,还要求盈利基金支付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等事项的赔偿金。

对于这些纠纷,法院认为熊某在笔试中没有对易敏基金的扣款提出任何异议,最终被驳回。然而,2017年7月的工资仅为489.97元,法院指出扣除后的余额不应低于本市强制性最低工资标准,从而支持熊某关于福利基金应支付其2017年7月工资索赔的合理部分的主张。

此外,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法院认为,根据熊某在福利基金工作不到一年的事实,他可以按规定享受三个月的合法医疗期,福利基金还批准熊某的三个月的医疗期,因此累计病假时间应在六个月以内。截至2017年12月24日,熊的医疗计算期已经到期熊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向易民基金提交了后续治疗和休假的诊断。因此,当他于2018年4月30日终止劳动合同时,他符合法律要求。

最后,一审法院裁定,易民基金于2017年7月向熊支付了3468.99元的工资差额,驳回了其他索赔熊拒绝接受一审判决,但二审后,法院仍然认为熊的上诉请求无效,维持原判。

《国家商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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