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经网1月9日电-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发布行政处罚公告。苏州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被责令改正,罚款50万元。
公告显示,在平江万达广场商业改造项目(面积:33840平方米,合同金额:50422805元)的A区(17栋-1 ~ 5层商业)建设中,建设单位未按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苏州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擅自开工建设其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
据了解,2019年11月,苏州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因未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被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罚款252,115元。根据天眼数据,
苏州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是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商业管理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资料显示,万达商业管理集团成立于2002年9月,是万达集团旗下唯一一个商业地产投资运营的商业平台。2018年,万达商业管理集团盈利376.5亿元
(责任编辑: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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