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9月9日,记者从省城镇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自2018年全省启动城镇贫困人口扶贫以来,全省城镇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基本医疗、义务教育、住房安全、社会保险、就业和创业困难得到了很好解决。截至2019年底,城镇贫困人口总数从2018年的609,800人下降到约370,000人,扶贫成效显著。据了解,近24万城市贫困人口主要依靠就业和教育援助来摆脱贫困。其余的穷人主要是“三无”(无收入、无工作能力、无受抚养人或受抚养人)、低收入受助人和因疾病和残疾而支出的贫困家庭成员。今后,他们将继续以"自下而上保护"的主要措施提供援助。
2年018年以来,我省统筹了部门资源,省、市、县各级都成立了扶贫领导小组。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贫困人口扶贫工作的意见》,各市县(市、区)出台了配套实施意见,构建了纵横贯通的全链条扶贫体系。各地普遍建立领导岗位和干部配对机制,形成以配对援助、街道社区协调和部门快速反应为重点的机制。目前,我省将城市贫困人口分为四类:贫困人口、最低标准为1.5倍的低收入家庭和消费贫困家庭。2019年,我省城乡残疾人和特困人员护理补贴标准将达到每人每月1200元,半残疾人和特困人员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农村残疾人和特困人员集中到县福利院集中照顾,供养标准按城市标准执行(每人每月915元),实现对象的综合覆盖。截至2019年底,全省64%的县(市、区)实现了集中医疗从家庭可支配收入中扣除因疾病、残疾和子女就学造成的家庭刚性支出和必要的就业费用后,如果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1.5倍以内,将纳入支出型贫困家庭予以保护。
根据2019年11月发布的《江西省进一步推进城市贫困人口扶贫若干办法》,我省也将住房保障覆盖面扩大到包括乡镇在内的所有城市贫困人口。(记者卞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