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总行能为子公司提供债务担保吗?债务担保有哪些规定?
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协议实现债权人权利,以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法律制度。担保通常是双方签订的担保合同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那么,总行能为子公司提供债务担保吗?债务担保有哪些规定?
网友咨询:总公司控制子公司,总公司能保证子公司吗?
北京史静(杭州)律师事务所段珊珊律师回答: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总公司可以担保子公司,但需要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作出投资其他企业或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担保总额和个人投资或担保金额有限额的,不得超过限额。如果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定。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不得就前款规定的事项进行表决该表决获得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第
节亮出律师分析:
担保人具备法律规定的资格,即符合要求的条件:
(1)不涉及本案;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不受限制;
(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5)没有明显的默认记录
担保的特别规定:第一,有能力代其偿还债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可以作为担保人但是,人民法院不支持不具备完全赔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不具备赔偿能力为由,在作为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后,请求免除担保责任。
第二,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式因此,作为担保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或承包农户。第三,依法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可以作为担保人。依法注册许可的合资企业;依法注册许可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批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批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和村办企业
第四,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企业法人职能部门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第五,以公益为目的的公共机构和社会组织不得充当担保人但是,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和社会组织为担保人,且无其他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的,由其签署的担保合同视为有效。第六,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的过程中,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充当担保人在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担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