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共有产权房多少钱_广州市南沙区:共有产权房核准登记满8年可上市交易

原名称:广州市南沙区:获准登记8年的公房可上市交易

9年10月23日,广州市南沙区政府官方网站公布了《广州市南沙新区公房管理实施细则》自产权登记批准之日起5年内未完成的,不允许转让该产权份额。自产权登记核准之日起满5年但不满8年的购买者,可以通过内部流通转让其产权份额。您也可以根据申请购买政府份额的产权时的市场价格购买政府份额的产权,但购买协议应规定购买的产权份额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上市和转让。买受人自产权登记批准之日起满8年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转让房屋产权

《细则》指出,购买共有产权房屋的人可以在产权登记批准之日起8年内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上市申请。在同等条件下,区内受委托的国有企业可以优先购买购买者的股份。受委托的区级国有企业明确放弃购买或者超过7个工作日未申报位置的,购买者和受委托的区级国有企业可以共同将房屋转让给符合当地购房限制条件的其他家庭。新买家获得商品房产权原买受人和该地区受委托的国有企业应当按照各自的产权份额取得转让总价的相应部分。

《细则》明确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代理人在出售、出租共有产权房屋等业务中不得违反规定违法经营的,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令限期改正,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取消网上备案资格,处3万元罚款,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针对贷款问题,《细则》指出,可以贷款购买具有共同产权的住房。购房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贷款等住房贷款贷款机构、开发建设单位、购房者与受委托的国有企业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贷款机构向开发建设单位支付抵押份额的房价,购房者按照抵押贷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资料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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