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11月19日,国务院批准在北京临时调整和实施国务院批准的有关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扩大服务业综合试点示范区和示范园区开放,取消互联网接入等增值电信服务的外资比例限制。
国务院于11月19日同意,北京将根据《全面推进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计划》,从现在开始至全面推进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项目结束(2022年1月30日)。《旅行社条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外商投资特别管理办法(负面清单)》(2019年版)等六项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已暂时调整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述调整,及时对本部门和本市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应调整,建立与全面推进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期满后,国务院将根据实施情况调整本批复内容。《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其中,北京支持在北京设立的中外合资旅行社,在扩大中外合资旅行社开展出境旅游业务试点项目中,有资格从事除台湾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允许在北京设立的外商独资旅行社为中国公民(台湾除外)试点海外旅游服务
将扩大北京服务业综合试点示范区和示范园区的开放,取消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增值电信服务(只为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外资比例限制
取消了外商投资企业必须获得所在国家或地区授权机构的批准并具有至少3年认证活动业务经验才能获得授权机构资格的要求。
放开外商捐赠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准入
选择文化娱乐产业聚集的特定区域,允许外国投资者投资设立娱乐场所,而不限制投资比例。
选择文化娱乐产业集聚的特定区域,允许外商投资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投资比例不受限制。选择文化娱乐产业集聚的特定区域,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在全国范围内提供服务。
允许外商投资音像制作(限于北京国家音乐产业基地、北京出版创意产业园、北京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内的合作,中国应控制内容的运营和最终裁决)
/北京青年报记者张馨
编辑/范红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