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被害权益_前11个月检方批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嫌疑人逾4万人

最高检察院:今年前11个月,检察官逮捕了4万多名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嫌疑人

中国新闻社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童建明30日援引数据称,今年1月至11月,检察官逮捕了43,844名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嫌疑人,同比增长19.4%。56,427人被起诉,同比增长25.9%。

未成年被害权益

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数据图表。据统计,今年前11个月,检察官逮捕了28915名青少年犯罪嫌疑人,同比增长7.6%。起诉38,207起,同比增长10.2%。

“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确实需要高度重视。”童建明说,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不仅要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还要注意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童建明认为,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体现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未成年被害人的“双向保护”原则一方面,《条例》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嫌疑案件时,应当贯彻“教育、缓刑、救助”的方针和“教育第一、处罚第二”的原则。这些规定完善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分开办案、封存犯罪记录的制度,提高了对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的处理要求。另一方面,《规则》要求在处理案件时采用适合未成年受害者身心特点的方法。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曾杰在同一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随着反腐败机构和人员的转移以及检察官岗位制度的改革,检察官人数已经大大减少,但案件数量却逐年上升。她引用数据称,今年1月至11月,检方批准或决定逮捕685,912,995,804人,同比分别增长5.2%和3.3%。涉及1,629,054人的检控有1,151,640宗,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7.1%及7.8%。

针对这种情况,《规则》进一步规范和制度化了涉及逮捕和起诉的案件处理机制,加强了逮捕和起诉工作的衔接,旨在提高诉讼效率,及时有效地惩治犯罪。

万春,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副部长级,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今年前11个月,检察机关在办理审查起诉案件中退回补充侦查428,956起,同比下降2.2%。他说,《规则》将改进补充调查制度,这将提高撤回的有效性和证据收集的准确性。(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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