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和损害事实的存在;
2,侵权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
3年,行为人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4,违法行为
,因此,一般而言,只要行为人没有法律依据,故意或过失侵犯他人财产或人身是非法的,他应承担民事责任。
但是有些行为虽然“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或人身并给他人造成损失,但应免除民事责任,因为这些行为是法律所允许的。
(1)责任侵权为了保护公共安全、社会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允许负有特定义务的国家人员或经国家批准从事某些社会服务的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损害”他人的财产或人身。由于这种基于责任的侵权行为是合法的,因此对由此造成的损害不应承担民事责任。例如,消防队员不得不拆除火灾现场周围的房屋,以阻止火势蔓延。警察开枪打伤了拒捕的逃犯等。虽然这种行为客观上对他人造成损害,但都是法律所允许的,因此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2)正当防卫行为也就是说,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自己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对违法侵权者应当给予适当的回击,以有效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或者减少违法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害。正当防卫是一种公正合法的行为,因此民法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3)紧急行动这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和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更大损害而在必要时采取的紧急措施。紧急避险行为是法律行为,行为人对由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谁来承担责任呢?我国民法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造成危险的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造成的,并且行为人采取的措施不是不当的,一般来说,紧急情况下的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受害人要求赔偿,可以责令受益人作出适当的赔偿。
最后,应该指出,授权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是必要和不可避免的。合法辩护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非法侵权行为,不能反击尚未实施或已经停止的侵权行为。预先防卫和假设防卫都不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否则就是过度防卫。
紧急行动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如果不采取此类措施将会造成的损害,并且必须仅在紧急情况下采取,并且没有其他方法可以避免危险。因此,无论是侵权行为、正当防卫还是紧急避险,都不能超过一定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