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法律科普:应保障三方利益,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有土地变成金钱”的说法,意思是“只有一个人拥有自己的土地和房地产,才真正有财富”。 这种观念在中国人的脑海中存在了几千年,可以说已经根深蒂固了。 同时从历史上看,拥有土地和房地产也是最有效的财富价值增加手段之一。
人们往往希望拥有自己的产业,越有钱对职业的需求越旺盛,居住首先是人的刚性需求,满足基本的居住需求后,改善居住需求,最后进行住宅投资。
因此,二手房市场交易市场庞大,交易数量增加,纠纷也增加。 那么,预防二手房交易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是非常重要的。 今天我们谈谈如何在二手房交易中规避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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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双方应注意的情况-
(1)确认基本信息没有错误
在签订合同的阶段,买房者需要确认住宅的基本状况和合同者的身份信息状况。 房屋的基本情况是房屋产权的状况。房屋的住址和住址是否被严格填写了面积(以生育票为基准)房屋的现状(空白、装修等)赠送家具家电明细表。 签约人的身份信息主要确定卖方的身份信息和生育票、卖方的身份证和签约人是否一致。 这关系到合同的效力问题。 否则合同很可能失效。
房租
房租一般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但对房租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不感兴趣,这种情况会发生买方拖延房租的支付的情况,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买方不得忘记对合同约定房租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三)缴纳税款;
二手房交易会产生一定的税金,但由于买方和卖方负担的税金不同,交易双方必须在合同中注明税金的负担问题。 一般来说,卖方承担增值税、印花税、个人税等费用,买方承担权利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等费用,但有的卖方也会将税款转交给买方,这些都需要在合同书中明确记载。
(四)约定违约责任;
为了顺利履行合同,为了避免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违约,合同方的权利发生不受保护的情况,必须承诺明确的违约责任。
违约情况多种多样,卖方不愿出售,买方拖延支付房租,卖方不转移户口登记,买方融资资格不合等,在制定合同时考虑到这些问题,需要明确写出违约人应承担的责任和应支付的违约金额,但违约金的范围是合理的
(五)查明解决争议的办法
二手住宅交易容易发生纠纷,不能贷款,住宅交接存在问题,户籍转移迟缓等问题。 一般来说,合同中“如果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必须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能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然,具体的解决办法双方都可以协商决定。
(六)注意签字和联系人;
二手房买卖合同容易被忽视的是签字和联系方式,签字关系到合同的生效,生效后合同双方都有制约。 同时,签订二手房合同,双方必须在签字的同时留下联系地址和地址,确保将来正常联系,及时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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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人应注意的情况-
(一)中介服务项目;
中介有责任如实提供与合同签订有关的真实情况。 提供房屋权利状况的房屋抵押登记、质押、扣押等权限信息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登记信息房屋买卖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这是房地产中介的最重要责任,中介有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关于中介费
二手住宅的中介服务费用是房地产的中介服务费用实施的标价制度,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和支付费用的场所显眼的地方公布其费用项目、费用方法、服务内容和费用标准等。 合同必须明确支付中介费的时间。 否则,买卖双方就会推迟付款。
作者:眷诚法务王伟
图像:网络
主编:眷诚法相李晶/周志立
排字:眷诚法相杨雨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