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起草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于2019年12月4日至2019年12月18日在东莞市司法局主页上公布,征求社会意见。
有关意见和建议可于本月18日前反馈东莞市司法局。 记者发现,与现行方法相比,“贷款方法”的适用范围更广,贷款对象和条件放宽。 此外,“贷款方法”在表达一般规定后,由专业条款表现商提出转贷要求。
变化1 :转售商业贷款后,可以形成组合贷款
根据“贷款方法”,已经购买了东莞市住宅的商业贷款的员工,可以申请将一部分或全部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这意味着转卖商业贷款后可以形成工会贷款。 这对于无法偿还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差额的员工,打开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门户,尽管不能尽早满足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但对于现在可以转会给客户的员工来说,尤其是对应近年来房价变化的现实意义。
申请人转让公债,除符合《贷款办法》贷款对象和贷款条件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其一,偿还部分或全部原始商业贷款的申请得到原始商业银行的同意。 第二,该住宅作了房地产权证书。 其三,该住房除向原商业贷款提供担保外,无权限制。 其四,申请人或其配偶是该住宅的所有权人。 其五,采用先期偿还的贷款方式,原则上商业转让公证书签发后,应当在期限内完成提前偿还手续,提出公积金贷款的申请。 其六,采用贷款方式,应当由担保机构提供担保。 其七,商业贷款无法清算原始商业贷款的,再抵押应当是原始缔约方同意的基础上,公积金贷款应当是第二位抵押,不得是第三位以上的抵押。 其八、申请贷款的住房为双人房,该双人房应当符合本条上述有关规定。
变化2 :最长贷款年限统一规定为30年
《贷款方法》第13条规定,统一最长贷款年限为30年。 这也改变了现在购买最初的住宅,只有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单手住宅(包括商转公)最长可以申请30年的规定。
进行这一调整,一方面有住房建设部、财政部、人行横道“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文件的支持,另一方面考虑到近年东莞市住房价格上涨明显的员工偿还能力下降,在风险控制下延长贷款年限,员工偿还
变化3 :贷款对象更宽松
根据记者的整理,按照“贷款方法”贷款申请者从“东莞市存储公积金的员工和其他城市存储公积金的东莞市户籍员工”变成“存储公积金的员工”即可。
但是,员工要申请贷款,一个是具有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是信誉良好。 第三,申请贷款时,估计已按规定准备金达到规定期限,继续履行缴纳义务。 四是为购置、建造、重建和修理住宅的所有权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购置、建造、重建和修理住宅的合同。 五、职工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以下相同)收入来源稳定合法,无未偿还储备贷款,储备贷款累计使用次数不足两次,家庭总债务月均偿还额不超过规定范围。 六是可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 公积金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必要时采用担保和其他担保方式。
变化4 :贷款方案的快速性和效率
“贷款方法”贷款程序比以前更快、更有效率。
员工购买房地产企业和担保机构等第三方机构提供担保的新商品住宅的,可以在合同登记前申请贷款。 否则,必须在制定合同登记后申请贷款。 员工购买重新交易商品的住宅,在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后申请贷款,或者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可以在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前申请贷款。 商业公共贷款采用先偿还方式的,原则上员工采用商业公共确认书签发后必须提前偿还后提交贷款申请的贷款方式的,由担保机关代理贷款申请手续。
《贷款办法》明确规定公积金中心审查贷款风险。 公积金中心的贷款审查期限是从收到文件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 此外,受托银行应在实施担保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 与2015年实施的“东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相比,“贷款办法”对贷款发放有更明确的时限。
【见习记者】吴脱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