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签订的《汽车销售预付款合同》(左) 5000元写作“预付款”,发票(上)写作“预付款”
胡先生在广西创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意公司)很喜欢乘用车,交给他5000元的“订金”后,公司向他开具“订金”收据,签订了“汽车销售订金合同”。 在该合同中,这5000元被称为“购车订金”。 此后,胡先生以急用款的要求退还了这5000元,但被创业者的意向公司拒绝了。 昨天,创行意达公司汽车销售顾问王先生否认承诺“可以按数量退款”,表明胡先生违反了合同。 公司同意从人道主义归还2500元,被胡先生拒绝。 如果按司法途径处理,公司将提供相关证据。
市民:要求支付预订金还清未果
据胡锦涛介绍,9月15日,他在南宁市安吉大道37日与执行意向公司讨论购买网络预约,由汽车销售顾问王先生负责接待。 他在老王的介绍下,很喜欢店里出售的某牌小汽车,售价9万多元。
由于胡先生资金紧张,王先生说可以贷款购买,最初支付20000元,其馀支付分36期支付。 “他说可以先交“预约金”,如果以后不想买车,或者说与金融公司的诚实审查无关,“预约金”会被无数次退款”胡先生是“预约金”还是“预约金”,当时还没有听清楚。 但是有了王先生的话,他付了5000元。 创立者的意达公司发行了印有印章的“预约金”的发票。 当天,双方签署了《汽车销售预付款合同》。
9月16日,因为妻子生病接受了医疗,所以需要治疗费。 胡先生找到了创业意识达公司,要求退还5000元。 王先生向胡先生保留《汽车销售预付合同》后,他们联系金融公司向公司领导报告,7天后回答胡先生。
随后胡先生多次来店里和小王商量退款。 回答说:“我想先帮忙申请,只能退2500元。” 胡先生拒绝接受这笔退款金额。 《汽车销售预付款合同》第9条写道:“金融初审通过后,预付款一律不退款”。 审查是否通过,执行意达公司要求胡先生履行“多次返还‘预约金’的约定”,双方都不高兴。 迄今为止,胡锦涛未能恢复《汽车销售预付款合同》。
店方:因违反客户合同只下调2500元
事情是胡先生说的吗记者昨天跟着胡先生来店里了解情况。 王先生将此事报告给领导后,说“我没有向胡先生约定‘可以全额退还预约金’,也没有回收胡先生的‘汽车销售预约金合同’”。
在采访中,王先生印刷了胡先生和创行意识公司签订的“汽车销售预约金合同”,并在其上面作为“预约金”等写了“5000元”。 王先生解释说,胡先生退还了个人违约金。 公司从人道主义出发,同意返还2500元,胡先生主张通过司法途径处理。 进入司法程序后,公司提供金融审查等相关证据。
律师:如果你有约定,你必须加入合同并签字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预约金没有预约金的功能,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作为预付款来处理”广西金桂北斗律师事务所的莫远锋律师根据《担保法》等有关规定,接受支付存款一方没有履行合同的,认为没有权利要求归还存款的定金
交付定金时,必须书面约定的当事人应当在定金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的定金金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投标额的20%。
“在这个案例中,《预约金》和《预约金》同时出现,建议双方协商处理。 不能协商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处理”。 莫远锋说,在市民消费的时候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如果有承诺的话,在契约书上写下承诺内容并签字,有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潘国武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