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关注】广东省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育中心函〔2019〕179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刷<;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方法>; 和<;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计划实施方法>; 的通知》(广东教师〔2016〕2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 教育部办公厅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处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内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问题的通知>; 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考试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健康。
2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道德。
3 .持有广东户口或人事关系在广东。
4 .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 .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年级的全日制专科生、广东省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年级的全日制在校生,在学校发行的在校学习中可以考取相应的教师资格。
6、在内地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可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支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运作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自主原则,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明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往返大陆的许可证、台湾居民往返大陆的许可证。 大陆(内地)师范专业港澳台居民实行省相应师范生政策。
(二)豁免条件;
1.2016年5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博士),可以直接申请学校专业、本科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2016年6月1日以后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博士)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的精神,已在外务省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以满足我省的考试条件为前提,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免考
(3)下列人士不得报考─
被取消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参加考试的政治权利被剥夺,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申请考试。 参加过教师资格考试的违纪行为,遵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三十三号令)有关规定。
二、申请工作安排
报名时间
考生笔试申请和提交网络审查的时间为2020年1月9日9:30至11日16:00,提交未通过审查的考生复查的期限为2020年1月12日17:00,网络收费期限为2020年1月13日,印刷审查许可的时间为2020年3月9日
(二)申请方式;
考生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 http://ntce.neea.edu.cn )在线报名。 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注册系统需要收集考生“居住证”申请地点等信息。 具体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见附件一、二。
(三)考试费用和缴纳方式;
三、笔试时间和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及相关说明见附件三。 笔试的各门功课都是用纸笔方式进行的。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和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考试问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制定。 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就可以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http:// ntce.neea.edu.cn )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的知识点自行复习,为考试做准备。
(二)成绩查询和探讨
此次笔试成绩于2020年4月1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http:// ntce.neea.edu.cn )上发表,考生可以亲自调查成绩。 考生对本人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在考试成绩发表后10个工作日内向试验所试验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审查申请,试验区教育考试机构统一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审查申请。 申请必须注明申请人的审查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科目代码、网上查询的成绩、联系电话号码。 省教育考试院收到教育部考试中心审核结果后,书面通知考生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机构,考区教育考试机构通知考生。
(3)违反处理
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考生和其他相关人员,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规律,有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反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9)》有关法规处理。
附件: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注册程序
2 .考生上网登记的注意事项
3.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表
4 .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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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