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据教育部网站报道,13日,国务院教育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与教育部发展计划司、学位管理和研究生教育司合作,就2018年博士学位论文抽查中问题突出的学位授予机构进行了集体协商。
会议上,各部门应依靠学位评定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全面分析近年来本业的问题学位论文,调查博士研究生的质量保障弱点,形成问题清单。
按照协商要求,各部门应当按照教育部的相关政策要求,全面整理和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 同时,要切实加强制度的实行检验,确保各环节都有制度监督管理,各监督管理发挥相应的作用。
同时,各部门明确了本部门各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和答辩委员会在学位授予管理中的具体职责和工作要求,严格将学位授予全流程管理。 要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全面监督招生选拔、培养过程、论文写作过程。 要健全领导考核机制,明确领导岗位录取要求。
以“国务院教育监督处理博士学位论文抽出问题的高中”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