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户籍无房家庭_2019年北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细则

2019年北京市其他无户籍家庭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证书资料审查细则

2019年,市外区非户籍家庭适龄儿童到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证书资料审查细则

审查过程

一、学区管理中心的预审

市其他区无户籍家庭长期在海淀区工作居住,在海淀区连续单独出租住宅,实际居住3年以上,在北京市住宅租赁服务平台注册,符合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合法稳定就业等条件,适龄儿童可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有相关证明资料,通过对居住地所属学区管理中心进行预审的预审后,登记基本信息。

二、各部门联合审查

在北京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上审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市房产交易记录信息和市住宅租赁服务平台上的登记备案信息,在市公安局网上审查适龄儿童户口信息。 区人力社会保险局将在网上审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本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障证书信息3年以上。 各学区管理中心将审查其他有关资料。

三、《信息收集表》印刷

联合审查结束后,经审查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记“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 yjrx.bjedu.cn )”,印刷“信息收集表”。

审查标准

一、家庭户口册

1、市其他区无户籍的家庭适龄儿童具有北京市正式户籍,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籍簿年龄应符合《出生医学证明书》信息。

2、单亲家庭必须提交离婚证明、民政部门盖印的离婚协议、人民法院离婚审判文件等资料。

3、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应当出示结婚证明书、适龄儿童双方的法定监护人户口簿以及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书”。

二、在海淀区的实际住所证明

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单独在海淀区租赁,实际居住3年以上,租赁住宅在市租赁服务平台注册完成备案的,应当在当年3月1日前完成备案。 有效房屋租赁合同、房主住房生产证明原件、房主身份证明原件、房主签字《知情同意书》、租税证明3年以上。

我区继续记录适龄儿童的入学登记住所、学校信息,并与2016年以来该住所的入学信息对照,自该住所用于入学登记年起,原则上6年仅提供1个入学学位,全区协调解决。

三、在海淀区提交工人就业证书

适龄儿童的一方法定监护人于2016年3月1日(不包括)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投保手续,投保对象为海淀区,2016年3月(不包括)至2019年5月(不包括)在海淀区按月进行社会保险和保险投保的2016年3月(包括)至2019年5月(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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