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公开监管_《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有关市场监督领域全面推进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19〕2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情况解释如下

一、《实施方法》出现的背景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国务院关于推进随机抽样检验规范案件事后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务发〔2015〕58号),开始推进随机抽样检验对象、随机抽样执法人员和检验结果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机构。 此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多年来一直写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作为“监督服务”改革,加强了事后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 2019年1月,国务院在市场监督领域全面提出了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意见(国发〔2019〕5号),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提出了2020年底实现市场监督领域有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全面垄断、常态化的目标。

我市从2014年开始改革“双随机、万向公开”的监督管理体制,2015年建立了部门间双随机联合检查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要求,提高和优化我市双随机联检机制,制定了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次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法。

二、《实施方法》的主要内容

一是“逢查必抽”的监督机制。 对各市场监督领域有关部门放弃传统检测方式,全面实施“双重随机、公开”监督,要求除投诉举报、跳槽外“检测必抽”。

二是全面垄断的“提取清单”。 要求全市市场监督领域有关部门重新整理随机抽样清单。 除与人民大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的特殊重点领域外,所有行政检查事项均列入随机检查事项清单,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

三是规范、透明的提取计划。 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的抽取计划制度;。 各级市场监督领域有关部门按责任制定年度检测计划,包括检测事项、抽样比例和频率、检测点、检测方式和时间表等向社会公开。

四是合作合作的联合会议制度。 市区两级分别成立市场监督部门主导的联合会议,推进“双随机、单重公开”监督机制,统筹组织双随机联合检查。

五是由政府主导的部门联合检查。 加强双随机检验联合检验经验,建立市区二级部门联合检验机制。 一次实现多项调查,“一次进行多项调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六是全市统一的信息化平台。 建设我市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平台。 全市各级市场监督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的“双重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工作,通过一个平台开展和实施,实现统一的过程管理,留下痕迹。 平台实现标准统一、数据规范和相互共享。

三、《实施办法》的亮点

一是“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督管理全面取代现有的日常行政检查。 列入随机抽取事项清单的检查事项均实施“双重随机、一次公开”,实现全权复盖和常态化。 目前,行政检查活动相关的各类联合会议机构、综合管理机构、合同执法机构等可以实施“双随机公开”监督管理的,均列入年度检查计划,部门采用“双随机”检查形式实施行政检查。

二是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的统一推进机制。 我市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一贯缺乏顺利的推进机制,本次实施方法确立的市区村二级联合会议从源头解决部门横向合作缺乏的问题,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执行。

三是权利责任明确的职务免责制度。 “实施方法”详细列举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责任追究和职责免责情况,实现了“职责执照免责、职责免责追究”。 对有不按计划实施检查、违反法定检查程序、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等行为的监督部门和执法人员负有严格的说明责任,严格执行检查计划和任务,对履行行行政检查职责的监督部门和执法人员免除职责,有效保证执法公平和基层执法人员的积极性。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