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1月4日电2019年以来,贵州公安交通警察开展“四项行动”,有效防范交通安全风险。
一是深入开展根本风险“清零行动”。 对7478处公路危险性、198处高速公路团雾多发区域展开“回顾”,对市(州)级管理推进219处、县(市)级管理推进884处的重大安全危险由省、市、县三级指定监督,21处省级完成重大公路安全危险管理出售。
二是深入开展路面秩序的“净化行动”。 2019年以来,贵州省调查了违反交通规则的2531.04万件,与前年相比上升了28.98%,现场检测出违反交通规则的为819.9万件,与前年相比上升了40.36%。
三是深入开展农村安全的“遵守行动”。 贵州省保安合作劝告所建设投入1679万元,建设205个劝告所,招收466名劝告员。 18208名乡镇道路交通干事、农村顾问和“路长”设立了使用农村云平台的手机App。
四是深入开展交通安全的“共治行动”。 全面开始了12起大事故的深度调查,追究了16名负责人,对4个责任机构进行了说明责任。 其中刑事责任追究8人,行政责任追究8人。 积极协调推进将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纳入地方党委政府安全检查和审评的重点工作内容,前后12次,与省安委共同与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市(州、区)政府就有关部门集中讨论了典型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企业单位。 (王小毅、田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