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屈建民辞去海南省职务的第六届
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申请的决定
( 2019年12月31日通过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按照屈建民的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五十条的规定,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接受屈建民辞去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的要求,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其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职务相应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