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到_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标准有变!速看!明天起执行

淄博住宅公积金12-31发表了《关于从租赁住宅调整住宅公积金租金标准的公告》

公积金提取到

为促进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颁布淄博市住房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淄政办公文〔2019〕92号),市住房公积管理委员会授权,现就调整我市住房提取住房公积租金标准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准由现行主城区(包括高新区)每月平方米8.0元,其他区县每月平方米7.5元统一调整为每月平方米14.0元,按家庭单位租赁面积原则控制在90㎡以内,确定职工租赁房的抽取额。 未征收2019年度租金的员工应在附近的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征收额仍然符合调整前租金标准。 其他租房抽取住房公积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31日

(资料来源:淄博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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