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络财经12月31日在证券监督会的网站上,广西证券监督局发表了关于向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别普通合作)、马重飞、青元钧发行警告书的措施的决定。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方法》(证券监督会公告〔2010〕12号)、《财政部证券监督会关于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通知》(财会〔2012〕2号)等规定,广西证券监督局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别普通合作)、马重飞青元钧开业的南方黑芝麻集团株式会社(以下称黑芝麻证券代码: 000716 )的2018年度 据调查,广西证券监督局发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别普通合作)、马重飞、青元钧在执行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无法审计相关交易
2018年度,黑芝麻和关联方广西南方农业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农业)存在大量资金交流。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别普通合作)、马重飞、青元钧在审计过程中提取了黑芝麻和南方农业的大量资金交易证明书,但由于没有识别其是否属于利益相关者的资金交易,黑芝麻和南方农业之间没有发现利益相关者的非经营性资金占有, 发行的《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其他有关人员资金占有情况的特别说明》(京永专语〔2019〕第310151号)与实际情况不符。 上述情况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标准第1323号——有关方》第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
二、有些银行账户没有办理通讯手续
黑芝麻子公司广西南方黑芝麻食品株式会社平安银行尾号2202账户未办理通信手续,原稿未说明不进行通信的理由。 上述情况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标准第1312号―通信证》第12条的规定。
三、对部分应收账款的审查结果充分,不支持适当的审计证据
在未办理其他审计手续的情况下,审定的黑芝麻子公司上海若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客户上海广泛的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和中商(浙江)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馀额与实施通信手续确认的金额不一致。 上述审定结果无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支持,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标准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10条的规定。
四、部分审计原稿记录错误
有些审计原稿没有记录实施审计程序的执行者、讨论人以及完成审计工作的日期。 上述情况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标准第1131号-审计工作原稿》第11条的规定。
由此可见,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别普通合作)、马重飞、蓝元钧的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行规范》的有关要求,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监督会令第40号)第52条、第53条的有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监督会令第40号)第65条的规定,广西证券监督局决定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别普通合作)、马重飞、青元钧采取发行警告书的行政监督措施。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原稿》第11条:记录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的,注册会计师应当记录测试的特定项目和事项的识别特征。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公司》第四条第四条关联公司之间不独立,为了使财务报表用户了解关联公司关系和交易的性质、关联公司关系和交易对财务报表的实际或潜在影响,适用的会计准则和关联会计制度规范了关联公司关系和交易的会计处理和披露。
注册会计师负责实施审计程序,无法按照被审计机构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识别、评估和处理适当的会计处理和相关人员关系及其交易造成的严重错误报告风险。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标准第1323号―关联公司》第16条:实施本标准第15条规定的审计程序和其他审计程序时,被审计部门识别出超越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交易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向管理层询问这些交易的性质和关联公司是否参与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标准第1323号——附属公司》第17条:通过审计过程,注册会计师应与项目组其他成员共享取得的附属公司相关信息。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10条:注册会计师应根据具体情况设计并实施适当的审计程序,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而发行特别文件的推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勤恳负责、诚信、按照法律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行规范和道德规范发表专业意见,保证发行文件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完整性。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注册会计师继承风险导向的审计理念,严格执行注册会计师的执行标准和相关规定,完善认识程序,科学选择认识方法和技术,充分理解被认识机构及其环境,慎重关注重大误报风险,取得充分适当的证据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特别文件的推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人员,违反《证券法》、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会的规定,由中国证券监督会依法给予采取纠正、监督会话、发行警告书、填写信任文件等监督措施的行政处罚
具体如下:
关于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别普通合伙)、马重飞、青元钧发行警告书的措施的决定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别普通合作)、马重飞、青元钧: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财政部证监会关于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通知》(经理会〔2012〕2号)等规定,本局检查了您工作的南方黑芝麻集团株式会社(以下简称黑芝麻) 2018年年报审计项目。 经调查,我局发现你们在工作中有以下问题
一、无法审计相关交易
2018年度,黑芝麻和关联方广西南方农业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农业)存在大量资金交流。 你们在审计过程中检查了黑芝麻和南方农业的大量资金交易证明书,但由于没有识别它是否属于利益相关者的资金交易,在黑芝麻和南方农业之间没有发现利益相关者的非营利性资金占有,发行了《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资金占有情况》 上述情况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标准第1323号——有关方》第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
二、有些银行账户没有办理通讯手续
黑芝麻子公司广西南方黑芝麻食品株式会社平安银行尾号2202账户未办理通信手续,原稿未说明不进行通信的理由。 上述情况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标准第1312号―通信证》第12条的规定。
三、对部分应收账款的审查结果充分,不支持适当的审计证据
在未办理其他审计手续的情况下,审定的黑芝麻子公司上海若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客户上海广泛的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和中商(浙江)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馀额与实施通信手续确认的金额不一致。 上述审定结果无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支持,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标准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10条的规定。
四、部分审计原稿记录错误
有些审计原稿没有记录实施审计程序的执行者、讨论人以及完成审计工作的日期。 上述情况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标准第1131号-审计工作原稿》第11条的规定。
如上所述,你方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行规范》的有关要求,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52条、第53条的有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65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行政监督措施发出警告书。 你们要认真吸取教训,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标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建立质量控制制度,认真履行审计义务,确保审计质量。
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中国证监管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广西证券监督局
2019年12月9日(责任编辑:李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