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职业技能评价_年底前分步取消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国务院日前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逐步废除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推进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国新办公室1月2日召开国务院政策例行程序吹风会,向人社部副部长汤涛、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张新先生介绍有关情况,回答记者的提问。

年底前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全部变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目前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技能人才短缺的形势,要进一步深化评价制度改革,建立更符合市场经济体制需求的评价机制,发展技能人才队伍。 汤涛说。

我国职业资格制度建立于1994年。 在实施过程中,该制度逐渐暴露了职业资格过多、过密、影响就业创业、阻碍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发挥等问题。 因此,2013年以来,我国逐步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相继分7次撤销434项职业资格,占国务院部门设立职业资格总数的70%以上。

这项改革的总体构想是对技能人员参与职业资格继续职业资格目录管理的技能人员水平进行职业资格评估,根据“率先破门逐步退出”的原则逐步取消,推进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根据预定,1月份第一批职业资格转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 家政妇、养老护士等17个职业(职种)。 2月份实施第二次考试,车、夹具工、铣削工、眼镜检查员等职业(职种)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 第三次职业资格转变将在7月进行。 最终,到2020年底,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都要转变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技能人员水平评价职业资格由政府认定转为社会化等级认定,接受市场和社会认可和检验,有助于形成市场主导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机制,促进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张新说。

技能水平评价主体由政府转变为企业和第三方机构

新成立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与职业资格评价制度有何不同?

评价主体不同。 职业资格评估由政府认定。 职业技能等级的认定,由企业等的使用者和社会研修评价组织这2种主体按照相关规定实施。 张新说,2018年底以来,共有18家中央企业、30个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900多家企业进行了试点。 对于社会人员和没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员工,人社会部门面向社会选定第三方评估机构,为这两类人员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

评价的方法不同。 职业资格制度由政府部门进行能力鉴定,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可以由企业自主选择流程审查、结果鉴定、业绩审查、技能竞赛、校企合作等多种评价方式。

“其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政府职能由过去的直接鉴定发行证变为组织制定了职业分类,开发了新的职业,公布了国家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监督了鉴定实施机构。”张新叙述了改革后实际上谁用人,谁评价,谁证明,谁负责任 迄今,企业发行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达4万册以上,深受企业和广大员工欢迎。

同时,张新强调,水平评价技能人员的职业资格退出职业资格目录,不是取消职业标准,而是取消技能人员的评价。 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后,对技能人才的培训、选拔使用、表扬激励发挥积极作用,为技能人才的成长提供更广阔的天地。

政府加强有效监督责任,确保技能人才考核有序进行

将技能人员的职业资格认定为职业技能等级,有效的监督管理是很重要的。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我们会向有关机构提出申报,加强事件的事后监督。”汤涛一方面说,要依据社会公开选拔方式,选出有影响力、质量、公信力的社会训练评估组织和使用者,对他们进行监督,另一方面也要切实调整和转变职业资格实施机构,配置相关人员

同时,社会部门开发职业标准,为规范有序地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张新介绍:根据职业分类,人社部门面向社会征集开发行业企业的评价规范,组织专家评价论证,将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评价规范提高到国家职业标准,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供依据。

关于备受关注的新职业问题,汤涛介绍说“人社部已经对外公布了第二批新职业的相关情况,预定在春节前后对外发表。” 社会部门积极研发相关职业标准,为新职业人员的培训技能等级认定提供依据。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