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19日透露,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深圳市委市政府近日公布了《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行动方案( 2019-2025年)》, 围绕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战略定位、阶段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列举了127项具体工作措施,并在下一阶段工作绘制了“施工图”。
行动方案将意见的各项任务逐一细分、分解和落实,2025年结合“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第一阶段发展目标,逐步推进未来六年先行示范区各项重点工作,在中央和广东省全面支持下,深圳发挥核心引擎和先行示范作用,充分释放“双区驱动”效应
下一步,深圳市委市政府将制定2019-2022年、2023-2025年两个三年转行计划,确保先行示范区建设的“第一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