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改革再次迎来顶层政策。
12月25日,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表《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流动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其中,全面废除城镇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定居限制,要求全面放宽城镇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定居条件。 城镇常住人口完善500万人以上超特大城市积分定居政策,合理化积分项目,社会保险缴纳年数和居住年数分数占主要比例。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目前人口超过500万的城市包括上海、北京、深圳等一线城市,重庆、杭州等新一线城市在内的10个城市,人口在300万到500万之间的城市共计11个城市,包括西安、沈阳、长沙等人口在内的100万到300万之间的城市
近年来,城市人口在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几乎完全取消了定居限制的100万~300万级城市,今年石家庄等城市加入了“零门槛”,太原、温州等部分城市在定居政策上设置了学历要求等门槛。
诸葛搜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国务英分析说:“取消或放宽定居限制等措施,加快小城市的城市化率和人口流入,促进农村人口逐渐向城市移动,地方人口不断流入,保证城市人口的活力。”
北京大学国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苏剑说,“意见”应该从稳定就业的角度来理解。
苏剑说:“户籍制度改革是保障劳动力流动的部分。 此外,“意见”对劳动力流动的重点是为劳动力横向流动、纵向流动和劳动力流动提供法制保障”
户籍改革进入下半场
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意见”提出的户籍改革指导意见已在今年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颁布的“2019年新型城市化建设重点任务”(以下简称“任务”)中表现出来。
《任务》具体要求:继续加强户籍制度改革,城镇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应全面废除定居限制,城镇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应全面放宽定居条件,全面解除重点小组的定居限制。 特大城市(城镇常住人口超过500万人)应调整积分定居政策,大幅增加定居规模,合理化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障缴纳年数和居住年数分数占主要比例。
相比之下,“意见”和“任务”虽然符合城镇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ii型大城市定居要求,但300万—500万的I型大城市,中国和国家新提出的“意见”对于删除了“全面取消重点集团定居限制”项目的500多万个巨大城市,“意见”确定要点
不动产业者朱罗纪氏比较起来,更严厉地抠字眼,分析得出结论是“还在收紧”。
“8个月户籍制度改革政策的再次出现,可能说明了进一步深化改革,提高人才市场自由流动性,在当前复杂环境下应对内外多项挑战,实现经济向更高质量的进军,同时以前户籍改革政策的落地并不奏效。 根据至今为止的判断,现在的城市“蓝领”想在500万人以上人口的特大城市定居。 朱罗纪进一步判断。
“意见”保障稳定就业
时代周报记者认为“意见”开明,在“意见”的背景下,提出“打破阻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流动的体制弊端”“改革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流动的体制”,推进围绕促进就业提出整体要求的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建立社会流动基础的有秩序的流通路径, 完善激发社会流动活力的评价激励机制,健全拓展社会流动空间的驱动型保障机制,阻断贫困世代传递的组织共实施了6个方面的16项措施。
"国务院印发了迄今为止稳定就业的意见。 当时看了这个意见,为什么劳动力流动的部分不足成为了疑问。 但没想到第二天起就有专门的促进劳动力流动的意见。 这方面说明中央重视劳动力流动问题,也有利于对劳动力流动提供更全面、更深入的解决办法。 苏剑道。
据新华社报道,国务院近日发表《关于进一步开展稳定就业的意见》。 据时代周报记者整理,该意见从总体要求、支持企业稳定工作岗位、开发更多就业岗位、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创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就业创业服务、加强基本生活保障、加强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26项措施,全力以赴地从事稳定工作。 但是,确实人口流动的部分不足。
“随着经济的发展,业界地区之间必定会出现各种结构性不一致,某业界地区人手不足,某业界地区劳动力可能过剩。 在这种情况下,产生了大量的劳动力流动需求”。 苏剑向时代周报记者解释。
最近,2003名受访者进行的调查显示,64.7%的受访者认为城市定居政策调整会影响自己的就业选择,66.6%的受访者认为定居政策调整有利于优秀人才的引进。
本次“意见”针对劳动力流动,为劳动力横向流动、纵向流动、劳动力流动提供了法制保障三个方面的突出点。 苏剑说:“横向流动是跨行业、跨地区的流动。 “意见”提出,除了正常的行业和地区趋势外,企业、社会组织的人员还要走上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路线。 这促进了企业和事业单位之间的横向流动,是很大的进步。
“此外,《意见》促进了工人的垂直流动。 具体来看,“意见”明确提出扩大社会潮流,给劳动者绘制提高路线图,草根层也有可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提高自己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 法制保障是第三个重要部分。 《意见》指出,必须健全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流动领域的法律法规,整理阻碍流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这有助于为劳动力流动提供法律保障,为劳动力流动提供制度化框架”,苏剑补充道路。
报道来源:时代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