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医疗保险_31日16时起,延边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暂停使用

关于省医疗保障局推进全省城乡居民信息系统整合,全省将于2020年1月5日建立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 为了将我州旧城居民和新农协信息系统顺利转换为省级统一信息平台,我州将于2019年12月31日起暂停旧城居民和新农协医疗信息系统。 自2020年1月5日起,我州成立了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

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医疗保险

系统暂停期间投保人发生的门诊和药品购买费用,可以现金结算,系统启动后进行现金退款,变更为医疗保险费用。 需要住院治疗的城乡居民投保者,可以先自费住院,系统启动后自费操作医疗保险。 在我州定点医疗机构全年治疗的原城市居民和新农协参保者(包括当地和省内的异地)在系统停止前进行出院结算,将费用等累计信息计入2019年度,相关待遇请执行2019年度的基准。

从2020年1月5日起,实行2020年度的待遇基准。 2019年12月30日出院,2020年1月7日前在同一保险统一区同一医院住院的投保人只计算一次工资线。 我州元町居民和新农协参保者到省外地方就诊时,出院登记日期在某年度计算待遇。 如果在地方发生了符合清算规定但无法及时结算的医疗费用,请在2020年3月31日之前在原来的路线上申报医疗费用的清算。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