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历城区住宅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冻结通告。 济南为城市高速公路双环线东环区项目国有土地上住宅征收范围已经确定:北至青银高速唐王枢纽,南至京沪高速曹范立交,详见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图,以上范围不包括集体土地部分。
根据《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济南绕城市高速公路的双环线东环段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冻结期限为2019年11月6日至2020年11月5日。 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部门和个人在征收范围内有下列不得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的行为,补偿费用不增加
(一)房屋特产和过户;
(二)办理户口迁入和分户;。 但是,除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犯人刑满释放等原因而必须移入户口的情况以外
(三)建立新的住房租赁关系,排列和变更公有住房租赁户名;
(四)新设立和变更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五)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