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长王晖_江苏南通:超载“屡教不改” ,这家企业被约谈!

最近,海安交警李堡连处理运输机构货车超载首次受到处罚的事件。

2019年11月7日,江苏省管理车辆超限的工作指导组向南通元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报告了卡车超载问题。 根据调查,2019年7月12日,该运输公司的苏FH***2双重仓库式卡车被超负荷处罚,2019年8月和9月该公司的所属车辆再次被超负荷通报。

江苏省南通市长王晖

李堡连咨询该运输公司负责人高某,要求该运输公司加强车辆源流监督,整理有关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等规定,依法处罚该运输公司二千元罚款。

江苏省南通市长王晖

相关法规

一、运输机构货车超载首次受到处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第四款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处罚款二千元。

二、运输机构货车超负荷两次以上受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第四款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直接责任主管处罚款五千元。

资料来源:海安交通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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