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吸毒法律_相互在货车上容留对方吸毒,岳阳两男子双双获刑

容留吸毒法律

岳阳日报全媒体通讯(通讯员方芳)临湘两名男子胡某、陈某毒品中毒视法律为无物,多次为对方毒品中毒提供场所,最终不受法律追究。 最近,临湘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胡某、陈某吸毒案件,分别判处胡某、陈某有期徒刑6个月、拘留5个月,并处罚款2000元。

法院审理表明,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9日,被告陈某吸毒者胡某在卡车上吸食了甲基苯丙胺。 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6月7日,胡某被告人共收容3次吸毒者陈某在家吸食甲基苯丙胺。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胡某的行为构成了允许他人吸毒的犯罪。 被告人陈某认罪承认惩罚,有立功认罪的场面,可以轻轻处罚。 被告人胡某认罪承认惩罚,而且有告白的道理,可以轻轻处罚。 随后,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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