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遗产中的_川新网:保护“乐山大佛” 从此有法可依!

世界遗产中的

成立仪式现场

四川新闻网乐山1月1日讯(蒲晓君文/图) 12月31日,乐山历史上第一部地方性世界遗产保护法规《乐山大佛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保护条例》)启动仪式在乐山大佛景区佛头平台举行。 这说明乐山大佛的保护活动已进入法治轨道。

据介绍,《保护条例》从立案到起草、调查到公布、实施,持续了2年多。 2017年,《保护条例》被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是乐山继《乐山市中心城区绿心保护条例》和《乐山市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后新制定的具体地方法规,设区市专门制定世界二遗产保护还是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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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仪式现场

市中区政府区长、大佛观光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左小林先生,以乐山市中区、大佛观光地区为条例的主要贯彻主体,开展全权复盖、多样化学习活动,展开广泛、多样化的宣传活动,帮助全体干部深刻理解“条例”,促进市民、游客的合作, 严格履行提高支持和参与世界遗产保护积极性和积极性的职责,认真调查各类违法行为,统一把握规划编制、项目建设、保护修理等工作。 同时,积极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条例》实施情况,认识到市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为不断提高世界遗产保护水平,加快乐山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保护条例》经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自二十二年一月一日起正式实施以来,乐山大佛世界遗产保护与管理已纳入法治轨道,对促进乐山市生态文明建设和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建设,推进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具有十分重大意义。

(责任编辑:徐燕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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