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食品的安全管理_史上最严食品安全管理法规实施 将成保障食品安全的利器

12月1日起,被称为“历史上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管理法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称“条例”)正式实施。 坚持“最严格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督管理、最严格的处罚、最严格的说明责任”、“四个最严格”的条例,无疑是保障人民食品安全的最佳法治工具。

中国对食品的安全管理

米饭高粱维持万家。柴米油盐关系大局。 食品安全不是一件小事,每粒米一桌的饮食,牵动着千家的家庭。 因此,此次《史上最严格》条例的施行,不仅有利于提高食品行业整体的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建立食品安全的共同管理结构,建立食品安全防护线。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修订内容有三个亮点。 其一,首次增设“受罚人”制度,条例明确规定,对故意实施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性质差、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之一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对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以年收入的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这意味着今后企业会失策。

第二,有一章“因重而严惩”,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决不可懈怠,对任何违法行为,都要严厉出击,严厉打击。 本次《条例》依法监督,传达纠正混乱的强烈信号,明确记述了“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况。 例如金额的金额、违法的持续时间、引起伤害的人数等。 这不仅便于各级执法部门严格执行,还严厉警告了有关食品安全的工作人员。

其三,实施黑名单制度,完善食品安全监控体系。 条例明确规定,建立守信用的联合激励和丧失信誉的联合惩戒机制,结合食品生产者的信用文件,建立重大违法生产者黑名单制度,将食品安全信用状况与准入、融资、信用、征用等相结合,并立即向社会公布。

食品安全不是完成式的,监督标准不是固定式的。 本次《史上最严峻》条例是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另一项重大法制建设成果,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 从细节上牢牢抓住“四条最严格的”,用法治这一重器重建“餐桌上的信赖”,可以构筑“舌尖上的安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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