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疗和生育保险合并_2020年1月1日起,日照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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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生育保险与员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通知

日医保险发〔2019〕55号

各区县医疗保障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各区县税务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山海天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发展局:

贯彻《山东省关于全面推行生育保险和员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阀〔2019]27号)的文件精神,为实施我市生育保险和员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制定了《日照市生育保险和员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

日照市医疗保障局

日照市财政局

日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

2019年12月16日

●文件@

职工医疗和生育保险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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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齐鲁壹点综合日照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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