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当做的事_李锦专栏 | 国有企业改革应当拿出时间表

企业应当做的事

李锦

11月12日国务院副总理刘鹤主持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说未来三年是重要的历史阶段,要落实国有企业改革顶层设计,研究制定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改革目标、时间表和路线图。 制定国企改革日程,摆在人们面前,成为迫切的任务。

国企改革名为“顶级设计”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于2015年8月发表,至今已有4年多,按计划实现国企改革主要目标的时间为2020年,其馀仅1年。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虽说近年来各行各业的许多领域都有了一定的进展,但距目标还有距离。 目前很难说在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有突破性进展。

近四年来,国有企业改革政策和运作频繁。 其中,政策包括“关于国有企业混合经济发展的意见”,国有企业员工具有顶级设计的“国有控股公司混合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考试的意见”,以及今年11月初发行的关于混合改革和员工持股的两份文件等。 国企改革文书体系,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对某项工作发行最多的文书。 “十n”档案体系的“n”已经达到39个。 国企改革文书相关政策相当完善,威风凛凛,有较大看法。 文件有用,是指导国企改革的重要依据。 但是,这些文件大多没有时间的概念,人们记得的也许只有“2020年”的时间。

文件多了,实际效果怎么样,很难说。 如果效果好的话,好像不能提交这么多文件。 因此,去年以来,据说“十打纲领不及一个行动”,纲领增多,行动减少。

想起“一切从实际出发”这句老话。 所谓“一切从实际出发”,我们要思考问题,工作,写文件,必须以客观存在的实际为根本出发点。 必须根据客观存在的事实来决定我们的主观思想和行动,例如发表我们的意见,提出我们的意见,制定我们的方针政策,设计我们的计划方案等。 实际问题不解决,有些文件证明无效。 改革是否安排时间表,也要从实际需要出发。

非常喜欢“改革不安排日程”的人,从2015年到今年上半年一直在说。 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明确提出改革目标、时间表和路线图。 不是有人惊讶地说不定时间表,为什么又定了? 这个问题必须辩证地看。 我们要认识到问题,就要坚持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反对一切形式的唯心主义,坚持唯物辩证联系、发展和全面观点,形而上反对孤立、静止和单方面观点,同时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通融它们,自觉地指导我们的行动,把我们面临的一切问题 刚刚开始,提出“改革不安排”,怕刮风,中国本来就有刮风的习惯,改革条件不完备时可能盲目骑马,扰乱秩序。 起初还是安全的好。 但是,安全过于保守,慢慢地走,再退一步,还在场的话,工作就会迟到。 这时,不工作,就会成为主要矛盾。 此时,说“改革不安排时间表”是不合适的。 “改革不安排时间表”有可能成为别人不工作、不改革的“借口”“保护伞”。

例如,国企改革的试行,已经试行了5年,至今没有一个人结束,试行还没结束,其他企业也不动。 队伍在等着,站着,眺望着,徘徊着,改革可能整体上进行不了。 如果开始将3年或者数年设定为试行时间,就会提出可以评价的标准,结果不会像现在这样。 我们的正确做法是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尊重客观规律相结合,反对加快夸大意识能动作的时间,单方面强调客观条件,反对平息现状,按照老规矩,无所作为,不能实行改革政策。 “改革必须安排时间表”,实质上逼迫“改革不安排时间表”。 事情走向另一边,就要改变想法。 现在改革要安排时间表,这可以说是改革文件落实的关键。 重要的三年,这是时间表,三年这个新的历史阶段,是实行的三年。

毫无疑问,“改革设定时间表”。 下一步,如何制定国企改革日程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挑战。 很明显,日程是一个系统,不仅是终极目标,还有分期目标,年份如何,年份如何,年份如何,具体要求。 必须结合改革的目标、路线图、量化和可评价的具体指标。 对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强调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国有企业监管,加强研发创新能力三个重点领域,加强财务硬限制,削减规范补贴,完善激励机制,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金回报率等重要环节,要提出明确的任务措施,有时间表。

很明显,起草文件政策很重要,现在起草执行的时间表更重要,更重要。 国务院副总理刘鹤表示,今后三年是重要的历史阶段,重要的是建立落实目标体系,制定落实时间表。

(作者是中国企业研究院主任研究员,知名国有企业政策研究专家)

见习编辑:李杰西卡主编: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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