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7日,州生态环境局、州公安局、州检察院组成联合监察组,在施秉县磷化成有限公司开展州级标榜监察事件监督,施秉县人民政府、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施秉支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等参加。
为了国家和省落实“三磷”对策活动,有力推进对策,州生态环境局、州公安局、州检察院十分重视,要求共同监督该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严格遵守国家“三磷”对策技术标准和规章,提高改进力度,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监督组将逐一核对根据该公司标准的监督管理内容制定的“整改方案”和省生态环境厅、第三者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反馈给企业相关负责人,国家“三磷”调查特别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时间紧迫性,进一步强化企业对污染管理主体的责任意识,切实加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监督组一致要求:一是企业严格遵守国家、省关于“三磷”整治的技术标准和要求,认真核对“整改方案”的缺陷,进一步统一优化整改工作时间节点,妥善安排,按照检测技术规程开展监督和检测工作,务必在规定期间内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是建议施秉人民县政府切实履行土地管理主体责任,开展“三磷”专项调查整顿是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是保障区域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生态权益的重要线索,要认真分析研究判断,加强监督指导。 第三,施秉县直属机关要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责任,做好企业整顿监督和指导服务,共同推动该企业各整顿工作顺利完成。
会后,施秉县人民政府现场签署了《州生态环境局、州公安局和州检察院挂着施秉县成功磷化有限公司招牌处理的提示书》。 (刘益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