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公司旅游公司_游客网上“拼团”旅游 以强制消费为由拒付尾款

现在,网上“切片手”的旅游产品已经成为许多人的新选择,但也有一定的风险。 游客张某与多位网友访问了“团队”,安全返回后,张某因旅行中有强制消费而拒绝支付。 前几天,未中央区法院的速裁小组调解了这个原因网上的“团结团体”引起的旅行合同纠纷事件。

2019年9月17日,张某在朋友的推荐下,和在网上的旅行社签订了电子合同,和12个网民一起去某个地方旅行。 合同约定某旅行社提供双班机六天旅行服务,其中白天没有消费项目,团费2568元,签约时支付预付款1568元,旅行结束后支付尾款1000元。

因为是朋友推荐的旅行社,张某熟悉旅游景点后,立即签订电子合同支付了1568元存款。 9月21日,该旅行社组织张某及其馀12名团员出发前往目的地旅游,9月26日安全返回。 后来,该旅行社催促张某支付尾款,但因旅行中夜间存在隐性强制消费而拒绝支付尾款。 因此,这家旅行社将张某告上了未中央区法院。

速裁法官理解案件后,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原本张某拒绝最后付款的主要原因是这家旅行社没有事先通知,夜间带到固定商家消费,不消费的话只能在公共汽车上等待,这种行为是隐性强制消费。 根据该旅行社消息,合同只是约定白天没有消费项目的预定,夜间的预定事项也没有约定的同时,其消费也不强制,也有没有参加的人。 旅行结束后,张某在这次行程上签字确认,评价满意度时也表示满意。

法官对张某自己有疏忽,对合同中消费项目的承诺视而不见。 一家旅行社没有事先通知团员解决纠纷的具体时间表,而是耐心调解和解释,双方当事人从十字军张的对立情绪中缓解,最终促进双方调解,支付张某旅行社的800元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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