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是公安局吗?崇德大街发生了事故! ’有监视的。”
12月13日,德克萨斯公安交通警察事故处理大队接到了大量报警电话 ......
发生了什么?
某于12月13日驾驶轻便面包车在经济开发区崇德大街上由南向北行驶至事故发生地时,因不当操作进入对面车道,该车与对面行驶的行李车相撞,车辆损坏,仍因某人受伤,在医院抢救中无效死亡。
调查显示,事故的原因是,尚未按照某驾驶员的操作规范与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通电话,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的行为是事故的原因,而杜某驾驶员没有按照交通信号通行,且装载过载被鉴定的装载质量的行为是事故的原因。
(尚有某人驾驶的汽车)
(杜某驾驶的汽车)
交通警察采用了许多证据后,证明事件过程中还有某人打电话的行为,还有某人驾驶的车辆越过双黄线,撞上了杜某驾驶的重型卸货车,最后撞到路边的石头,驾驶室严重损坏。
12月13日,在14点的崇德大街上,从卡车上掉下来的各种零件散乱着,还在某使用的深蓝色杯子掉到了道路上,杯子的口中混入了道路的泥土。 他驾驶的卡车因重力冲撞而满是伤痕,坏掉的驾驶室下面残留着大量的血迹。 事故现场正上方的蓝色宣传标语是“记住法规,珍惜生命”,在血迹的反映下特别冷。
92年出生的尚某,就这样结束了年轻的生命。
在出稿之前,事故发生20日、20日后崇德一样的车辆依旧,路边的“记住法规,珍惜生命”的标识很引人注目。 还有某人发生事故的地方,车子经过各处,似乎都恢复了正常。 “记住法律,珍惜生命”的警告,必须牢牢地刻在我们每个人的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