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速收费新规_2020年1月起货车通行四川高速不再“计重收费”(附收费新规)

【指南】: 2020年1月开始卡车通行四川高速收费方式从“收费费用”调整为“车种类费用”。

卡车收费方式由“收费费用”调整为“车型收费”。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基于“总体转移”的思路,提出了“四川省收费高速公路卡车通行收费方式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在征求社会意见。

根据新的“收费道路车辆通行费车种分类”行业标准,卡车按总轴数、车长和总重量分类,其中,双轴车车长不足6米、总质量不足4.5吨的为一种卡车,车长为6米以上或总质量为4.5吨以上的为两种卡车的为3~6轴卡车

根据“在相同交通流量条件下,不增加卡车总通行费用的负担,使各种收费车辆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通行费用金额不超过原来的通行费用金额”的原则,重新审定货车通行费用标准。

从2020年1月1日起,统一实行新的卡车分类标准和通行费用收费标准。

贵州高速收费新规

此次调整涉及到四川省2018年底前网费运营的高速公路链接。 根据2018年全省高速公路网费全网卡车通行流水数据、基础费率数据,排除规格外数据。 根据现行的“收费基价+桥隧道涨价”模式,根据收费推移和一路一价原则,将各高速公路线路分为车型

基本费率=不同链接的车辆重应收款总额/不同链接的车辆总行驶距离

桥隧道收益率=桥隧道收益率的总和/桥隧道收益率的总和车辆的总行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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