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络海报发言人泰安自12月20日“暖冬”实施大会作战以来,新泰市人民法院积极实行行动安排,最近成功完成农民工工资事件,强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应和社会效应。
2014年郭某等五人在一家生物工程公司工作,后五人相继退休,但该公司一直五人在职工资滞留15000多元。 经新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该公司统一支付郭某等5人的工资。 此后,一家生物公司没有按照仲裁协议履行义务,郭某等五人分别向新泰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人接手此案,得知此系列案件对象较小,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立即打开“绿色通道”,坚持迅速执行。 执行人与该公司多次联系失效后,下决心采取强制措施,没收了那台办公用电脑。 在强大的执行抑制力下,该公司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事件顺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