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户口被注销_男子户口莫名被注销2年,怎么还得“自证活着”

最近,住在黑龙江绥化的高先生,遇到了让他吃惊的“坏心事”。 在准备出国补充户口簿的时候,高先生惊讶的是,他的户籍在2017年被警察取消了注册,户籍信息显示为“死亡”。 这使高先生很困惑,他想办的手续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麻烦。

高先生持有警方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不久前用身份证处理了违反交通规则,但接待户口的民警表示此事很难验证,对高先生提出了严格的三项要求。 为了证明“自己还活着”,高先生需要有户籍所在村庄的盖章证明书、拿着表示时间的日历和报纸拍摄的照片、以及能够去现场作证的3名村民。

这些要求虽然不够人手,但高先生有充分的理由感到不满——结果,把高先生的户籍信息误认为“死”的明显是警察的工作人员,但是为了纠正这个警察的错误,高先生必须用自己的时间和精力填补文件,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这种“证明自己还活着”的繁琐流程,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迄今为止已经被认知的一系列“奇怪的证明”。

男子户口被注销

与过去经常出现的“证明母亲是母亲”和“证明没有精神疾病”“证明活着”相比,明显不需要麻烦的证明过程。 只要警察的系统中有高先生本人的照片和户籍信息,在现场验证高先生的身份及其持有证明书的真伪并不困难。 在这种情况下,以激高而复杂的形式向高先生本人推头是典型的懒惰表现。

在户籍管理工作中,一个人死亡是否活着,当然会带来很大的影响,警察对这个问题很慎重也是理所当然的。 但是,警察的谨慎不应该向普通人寻求缺点,而应该表现为对事实的积极证据和严格认定。 如果警察因为工作疏忽没有弄错高先生的户籍信息的话,就没有发生这个事件。 即使不能改变这个事件发生的事实,警察也可以检查自己的工作流程,查看当事人是否有能够证明“死了”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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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事件中,警察负责寻找证据,基于谁主张,谁提供证据的原则。 警察擅自将高先生的户籍信息标记为“死”,如果警察找不到高先生能证明“死”的证据,应该认定这个评论无效,并不是要求高先生去东奔西。

再次解释了这一点,这些大众深深地痛绝,中央也有五申消失的“奇异证明”现象仍然顽固地存在于一些地方。 简政放权是一场持久战,也是一场攻守战,要彻底消除基层“懒政”的习惯,就需要上级主管机关的指导和舆论的强有力的监督。 所有基层公务员都关心群众,只有勤奋,人们才能享受更多便利,在生活中更有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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